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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何不潇洒走一回(52)(1 / 2)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男,字鹏举,相州汤阴(今hen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

岳飞的文才同样卓越,其代表词作《满江红·怒发冲冠》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辑有文集传世。

人物生平

三次投戎

北宋崇宁二年二月十五日(公元1103年3月24日),岳飞出生于河北西路相州汤阴县(河南汤阴县)的一个普通农家。传说岳飞出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故父母给他取名飞,字鹏举。

岳飞少年时期,为人沉厚寡言,常负气节,喜读《左氏春秋》及孙吴兵法。曾拜周同(《说岳全传》等改为“周侗”)为师,学习骑射,能左右开弓。不久周同病故,岳飞每逢初一、十五,都亲到坟上祭奠。岳飞之后又拜陈广为师,学习刀枪之法,武艺“一县无敌”。岳飞生有神力,不满20岁时就能挽弓三百宋斤,开腰弩八石,“时人奇之”。

宣和四年(1122年),童贯、蔡攸兵败于契丹,河北官员刘韐于真定府(河北正定县)招募“敢战士”以御辽(一说是为征辽)。岳飞应募,经过选拔,被任命为“敢战士”中的一名分队长。20岁的岳飞自此开始了他的军戎生活。贼寇陶俊、贾进在相州作乱,岳飞请命前去除害。岳飞表现突出,带领百骑骑兵,用伏兵之计,生擒二贼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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