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十恶不赦:悍匪的巅峰> 第125章 刑侦一号案,悍匪白宝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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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刑侦一号案,悍匪白宝山(二)(1 / 2)

这种特殊的犯人,在新安监狱里,被称为零星犯,说白了就是干一些零散杂活的犯人,比如说养猪、种菜、放牛等。

这些活相对要轻松很多,也能自由一些,是所有犯人打破脑袋,都想抢着干的。

但是想要干这种活,是有一个必要条件的,要求犯人刑期已经过半,改造态度积极,之前的表现也非常好,而且必须要听话,说白了就是会来事。

如果要想更自由一些,那要求就更高了,必须得交一万块钱保证金,监狱会拿这笔钱来投资创收。

当时监狱的做法,是用这笔钱去买牛,交钱的犯人负责出去放牛,把挤出来的牛奶卖给附近的兵团,赚到的钱,监狱也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犯人一些。

这类犯人被称为外监犯,大部分时间,都无人看管,更重要的是,可以在监舍外面过夜,主要工作就是看管牛群。

这种外监犯的生活,除了需要在指定的范围内放牧,赚到的钱也要分给监狱一大部分之外,在其他方面,基本上就和普通牧民一样了。

监狱并不担心这种外监犯逃跑,因为这些人剩下的刑期都不多,如果逃跑的话,就会被一辈子通缉,那样更加得不偿失。

另外监狱对这种犯人的管理方式,采取了连坐制度,不会安排犯人单独在外面干活,如果一旦有人跑了,和他一起干活的犯人,也会受到牵连。

这样大家就会互相监督,彼此之间形成制约关系,也正因为如此,新安监狱之前从未发生过外监犯逃跑事件。

在整个新安监狱里,最自由的外监犯,只有两个人,一方面因为名额有限,另一方面是绝大部分犯人,都卡在了一万块钱的门槛上。

当年的一万块钱,是很大一笔钱了,但凡家里面生活还过得去人,也不至于去犯罪,所以很少有犯人能拿出这笔钱。

由于白宝山不擅长交际,刚到新安监狱的时候,处处受人排挤,而且经常挨揍,日子过的相当凄惨。

只有三个犯人,跟他关系相对好一些,一个叫李清远,一个叫伍子明,还有一个外号叫蛋子。

其中李清远的年纪比较大,他之前当过兵,退伍后因为意外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无期徒刑。

李清远看白宝山是新来的,平时对他比较照顾,因此白宝山称他为李哥。

白宝山从李哥的口中得知,监狱里还有外监犯的名额,于是他便让李哥帮忙,替自己写了一封家书。

在这封家书里,白宝山把自己在新疆的监狱生活,添油加醋的描绘了一番。

大致意思就是自己现在老惨了,吃不饱睡不暖,活很累不说,每天还得挨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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