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黎九悠悠地从地上醒过来。
疼痛感渐渐消失,他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什么东西,全身真不好受。”黎九自言自语地吐槽,自顾着身上发出的一股酸臭。
完全没看见巨型花姐的旁边,伫立着一只巨型红蚁。
“我说红蚁老鬼,这算是融合进化成功了?”雯姐疑惑问。
“嗯,我的血脉当然融合成功,伐骨洗髓,得到强化了他的骨骼、经脉、肌肉,力大如牛。你没闻到他身上排出的杂质吗?”
红蚁撑起巨型体形,傲气冲天,摆动着她那一对钳子。
感受到了身体巨大的变化,再听到有个男性声音出现,猛地抬头,雯姐旁边居然站着全身通红的蚂蚁。
“你是那只巨型蚂蚁?”黎九无比激动,和古塔上雕刻一模一样。
“小子,我就是你所想的那只,但我不是只巨型蚂蚁。我是只军蚁,再说三遍:军蚁、军蚁、军蚁,懂吗?你融合了我的血脉,叫我蚁爷吧!”
蚁爷的头顶触角一张一弛,威风凛凛,像极了千军万马中的将领。
“蚁爷!”黎九忘乎其形,激动的同时感受到身上藏着源源不断的澎湃力量,恨不得去横扫千军。
他拿起脚边的一块石头,用力一捏,轻而易举,一手的粉末。
黎九开怀大笑:“哈哈哈……”
一旁的雯姐也慷慨陈词:“红蚁老鬼的血脉,你是以凶狠而闻名的,可大可小,也有着微型“杀手”的别称。身怀绝技而且无所畏惧,你小子应合是大赚特赚了。”
“谢谢蚁爷的厚爱!小子感激不尽。”黎九深深一揖。
“废话少说,快带我们出去遛一圈。” 蚁爷急不可耐了。
当知道黎九答应带蚊子到外界玩一玩时,好奇心大于一切,就想到了现在这一出。
“好好好,缩小跳到我口袋上来吧!”黎九心情畅怀,一闪出现在出租屋。
两只活宝在地上东张西望,跺了跺硬地板,随后一起欢呼,活蹦乱跳。
“对了,怎么联系到你们?”
“人类社会你是唯一一个能感应到我们存在的人,两三公里距离都没问题,所以你尽管放心。”蚁爷连忙解释补充。
“外面花花世界,注意安全,不要失身呵!”
“切,失身即灭亡!”俩家伙异口同声。
……
身上粘粘的,一股酸臭。黎九这才冲向卫生间清洗。
洗澡时轻轻扯下一些死皮,露出白皙的肌肤。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皮肤细如婴儿,不禁臭美一番。
原来身体上虽然有力量感,但经过这次融合蚂蚁的上古血脉,身体看上去更加的匀称健美挺拔了。犹如一头优雅的猎豹,奔跑起来轻盈快捷。
血肉筋骨更加坚韧,不亚于一次脱胎换骨的重生。
蚊子的灵敏感知范围,加上蚂蚁的力量,黎九妥妥一个小超人。
想了想,于是决定试试自己力量到底到哪,便于更好地掌控。
骑着电动车到了郊外,拿着一瓶矿泉水,佯装去郊外爬山。
四下无人,爬到一个偏僻怪石嶙峋的半腰处,黎九选定一大块饭桌一样大的石头,深吸一口气,憋足脚劲抬腿向大石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