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其他小说>重生女教师逆袭之路> 我要告他们!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我要告他们!(1 / 2)

陆青青听到这些话愣住了,她没想到姥姥竟然这么飒!不过她转念一想,姥姥如果不厉害,自己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哪还有今天的日子。

她想了想说:“我帮您打听一下先,但是打官司这种事很耗费时间,您先去做手术,等身体恢复了我带您去办。”

姥姥说:“不行,我这个年纪,万一上了手术台下不来…”

没等姥姥继续说,陆青青赶紧打断说:“不会的姥姥,就是个很小的手术,肯定没问题,您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不管青青怎么说,姥姥就是不同意,没办法,她只好说先去打电话咨询一下。然后她给刘奕洋打了个电话,把姥姥说的事情复述了一遍。

刘奕洋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谁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就等于间接继承了这块地的使用权,但这使用权是跟着房子走的,房子在,使用权就在;房子没了,使用权就得还给村集体。

根据法律,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你妈妈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而宅基地性质特殊,就算你姥姥立遗嘱想给你,也是无效的。

至于耕地,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家庭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土地,户是承包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户,系该户成员共同共有,而不是户中的某个成员。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若土地承包农户内的部分成员消亡,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农户内继续生存家庭成员平等共同享有;若农户内的成员全部消亡,该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灭失,该户的承包土地就收回集体。反正有你妈妈夹在中间,你姥姥想直接让你继承就是很难办到。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