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探监室出来,我并没有离去,而是在靳副所长办公室里逗留了一会。
或许是看在刚才那个红包的面子上,又或许是死神和白毛鸡的面子,靳副所长对我还是很友好的。
对于我的问题,几乎有问必答。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我朋友什么时候开庭?
靳副所长的回答是:犯罪事实已经清楚了,不过最近的案件比较多,要有序排队,估计要等上两个月。
我问出了第二个问题:像她这种性质,能判多少年?
这个问题靳副所长打起了太极,笑着说道:这个不好说,定刑标准要根据综合评判,到时会由检察院提前诉讼,法院那边一锤定音,我们这里只负责关押啊!
虽然靳副所长的回答没什么意义,但我还是从中嗅到了某些信号。
阿荷的定刑过程是由流程负责,但流程是人负责的。
也就是说,多判少判都在某些人的意念之间。
有可能一字之差,就能让阿荷少遭受数年的禁锢。
一句话:此事尚有操作余地。
得到想要的答案后,我就没有再逗留,寒暄两句就离开了拘留所。
回到车上,我一边开车往回赶,一边拨打了死神的电话。
通了之后,我第一句话就是,“神哥,我这个朋友的事,我想让你帮帮忙,花点钱无所谓,我只想争取最轻的量刑。”
死神是这么回答我的,“这个事你可以问神猴,他专门负责红道这一块的业务。”
说罢,就将神猴的电话发给我了。
死神口中所说的这个业务,我略微知道一点。
众所周知,黑红两道的关系很复杂,很特殊,也不可分割。
红道人物需要提升一些业绩,就少不了黑道的配合。
比如一些拆迁问题。
遇到一些钉子户,红道不好动用歪招,但道上可以。
还有一些安全事故问题,道上大哥只需送上两个炮灰小弟,就可以解决红道的燃眉之急。
而黑道中人想行使一些方便,也少不了红道手中权力的出租。
比如谁家亲戚朋友犯了事,量刑有很大的区间的时候,你要是不打招呼,可能就公事公办了。
我记得一个印象很深的新闻,一个青年,由于不懂法律观念,在山上捉了几只鸟。
而这些鸟的来头不小,是国家保护动物。
结果,被判了十几年。
可说破天,不就是几只鸟吗?
要是有人肯疏通的话,估计交点罚款就没事了。
这就是权利出租的特别之处。
这些规则在黑红两道都是心照不宣的存在。
因此,就诞生了一些被称为‘掮客’的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