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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二章 小补一下23号的(2 / 2)

好养活,也好看,养熟了会花叫。

说起来,村民摘野果,养点牛什么的,不是陈凌出主意,就是跟着在陈凌屁股后面学他。

唯独这抓鸟跟编鸟笼子这两个活计,那是谁也没教。

全是各家自发性的去做的。

村里谁也不傻。

来了这么多次外地人了。

知道那些不常来乡下的城里人对啥感兴趣。

什么鸟笼子、鸟,有时候是孩子喜欢,有时候是大人喜欢。

这类东西大人喜欢起来,那比孩子们上瘾多了,一要就是一大堆。

所以他们碰巧抓到了就在家养起来。

他们可听说了,陈凌入冬以后,很快就要给他们家老二老三摆酒了。

到时候他那些朋友们都来呢。

所以就都准备着。

于是余启安这次一进村,那是看了一家又一家,从早晨一直转悠到接近晌午。

老小子虽然也有点累,但是心里很高兴。

因为切身感受到了村民们的热情。

不过他私底下也会跟陈凌讲,他现在对鸟没那么大兴趣了,除非碰到特别好的,才会养上一只两只。

数量少点,但是鸟一定要好。

另外他现在对鸽子跟各种马感兴趣。

甚至不能说感兴趣,要说一句着迷才行。

陈凌听到他这样讲的时候,总忍不住想笑:“真有那么喜欢?”

“昂,我喜欢啊,我特别喜欢……”

余启安语气特别重,一副喜欢到骨子里的样子:“你不觉得鸽子跟马身上都有种很优雅的感觉吗?”

优雅?

陈凌突然想起自家小青马,顿时心里一阵膈应得慌。

你说小青马不好吗?

不管品相,还是体质,不管是骑乘还是驾辕拉车,都挑不出一点毛病。

就是这性格……

“富贵,怎么不说话了?”

“啊?没事,你继续说……”

“我是说,你上次说的,那个艺术界的前辈也在村里落户了,我怎么半天也没见到呢。”

这说的是陈小二了。

陈小二在艺术界属于极有天分的,几次春晚也让他在艺术界水涨船高。

余启安又喜欢交朋友。

肯定来了就要奔这个去的。

“昨天回京去了,他爹身体不好,又住院了。”

“啊?这么不巧?我们刚从北亰过来,他又回去了?”

“是啊,他前脚刚走,你们后脚就来了。”

陈小二也是昨天下午回去的,还是何家文他们吃过午饭离开后,陈凌开了梁红玉家的汽车把陈小二送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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