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筱汐的所思所想,超越了一般高中生对事物的认识。我原来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挺深邃的人,时不时给哥几个煲锅鸡汤挺了不起的,然而现在看来,我看不穿看不透的事儿多了去了,比如现在,连个鸟都不懂。
“而且,你知道它们喜不喜欢吃玉米吗?不知道吧,不仅我们不知道,连它们自己也不知道,只不过我们把玉米捧在手里,或者撒在地上,它们就凑过来了,用这嗟来之食,苟且在属于人类的世界上。”
筱汐从挥着翅膀的鸽子身上,看到了自由和苟且,她就像个诗人,把哲理话成诗行,字里行间,流露着十七岁的花季女孩儿对生命的思考。我认同的点点头,只是点头,因为我不知此刻除了点头,我说什么才是应景的。
“所以……你最终选择学文?”
“星星同学,这和我前面说的有关系吗?”
“有哇,当然有,像我这种理科生看到鸽子,第一反应是飞一圈儿的位移或者买玉米的成本什么的。”
“意境就被你这么贱贱的破坏了,坏人!”
“哈哈,没有啦,我只是想说,我们筱汐认真讲话的样子,很美。”
“少来了你。咱们走吧?”
“走去哪儿?”
“回家呀。”
“走回家?”
“嗯,怎么,你不想走!”
“哪能啊。”
我们并肩走在广场的方砖上,我在回味筱汐深沉的话语,不知筱汐现在在想些什么。方砖的缝隙正好让我们走在不同的砖面上,就像割裂出两个世界,我们骗自己在一起,其实只是并肩走在两个世界相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