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警方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公检法机关并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如果有人以任何理由要求你转账进入某个账户,那一定是诈骗!请大家务必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同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报警,以便警方能够迅速介入并打击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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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卡”犯罪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源头,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为了全力挤压黑灰产业的滋生空间,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无辜群众沦为诈骗集团的帮凶,现将依法严厉打击治理“两卡”违法犯罪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涉诈电话卡和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对于涉嫌此类违法犯罪的人员,将面临一系列惩戒措施,包括暂停非柜面业务、三年内不得新开户等;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转借、转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予以处罚。
三、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决不能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如有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举报。
四、运营商和金融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涉诈电话卡和银行卡的打击治理工作。加强对新开户的核验力度,确保账户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开户时,需由其监护人陪同办理,并签署承诺书。同时,当电话卡或银行卡出现异常使用情况时,请务必按照运营商和银行的指引,配合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如有需要,公安机关将介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