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公安说完都有些懊恼,这么明显的线索自己竟然还要人民群众提醒才能想起来。
实在是对不起他那身制服,和几年当兵的经历。
黄翠喜对此倒是很想得开。
毕竟脑子再好,再怎么经过训练的人,经过昨晚一顿醉酒,今早又这么早被吵醒,精力不振,脑子转得慢一点,这都太正常了。
更何况,公安同志可不像她黄翠喜。
她只是个普通老百姓,脑子里装的大事就那么几件,儿子闺女的事情更是重中之重,她是怎么都不可能会忘记的。
小黄公安可是县派出所的小领导,那一天到晚恐怕都忙得不行,脑子里全都是县里的大事。
黄翠喜自己男人是大队干部,大儿子又是部队小领导。
早就习惯了这些当了领导的男人对生活琐事和家里的事情丢三落四的情况——不习惯还能怎么办?男人能不要,儿子还能塞回肚子里去不成?
她在人群中找到了脸色不是很好看的钱玉梅,指给小黄公安看。
“孙珍珍就住知青点,这位钱玉梅同志是咱们大队的老知青了,让她带人过去看看。”
乍一听到自己的名字,钱玉梅都愣了一下。
说实话,任谁一天到晚给别人擦屁股收拾残局,心情都不会好。
大家人生的前十几年都是陌生人,机缘巧合插队到一个大队,成了同住一个屋檐下的知青。
同在异乡为异客,互相帮扶是情理之中。
钱玉梅自己年纪大一些,也习惯了把这些比自己晚来的知青当做小妹妹照顾。
以前孙珍珍搞出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钱玉梅都可以当做她还没长大,贪吃,偷懒,耍滑头,至少没有惹出大乱子,没有影响他们其他人的名声和利益。
她都能忍下来。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在她眼里还没长大总是闯祸的小毛丫头,竟然能心安理得地去收买别人去害人,面上还半点迹象都没流露出来,平常还能照常生活,甚至面对回来的姜琴,都还面不改色心不跳。
这本身已经很可怕了。
但竟然还有比这更叫人后怕地事情。
阮红霞以前在外的名声实在是太好了。
勤劳,能干,温柔,大方……
这些都是队里大家对她的印象。
下乡之后,虽然一开始农活不怎么会干,力气相比较村里的姑娘也不算大,但她好歹努力肯学啊,不像是姜琴,干一点活就好似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
更不像姜琴,为了躲避劳动,竟然刚下乡就选择嫁给了当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