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小说>回到明末当个大贪官> 第56章 连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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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连环坑(1 / 1)

广州府巡抚何大人的案堂上放在一叠资料,这些资料是衙役在门口捡来的资料,里面都是在讲述筑巢引凤的招商策略,意思就是把土地低价从农民处征收过来平整好,这就是筑巢,引凤就是通过二年一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引来企业投资,3年以后这些企业发展壮大后再进行征收,这些资料何大人觉得非常好,这就跟种韭菜一样嘛,还有一个征地挖湖工程,此工程作用就是洪灾来时可以分流洪水,平常就是百姓悠闲娱乐的湿地公园,何大人就把这两份资料整理上朝廷汇报,朝廷也没看出啥问题就批复了4号文政策和凤凰湖公园工程。崇祯十四年12月初县令薛克俊让他的家奴马金虎在广州府城到凤凰城的高速公路旁的县城郊区隆堂镇的垠栈村征地,成立一间洪门工业城发展有限公司专门招商引资,准备招11间企业进来,拿着广州府何大人下发的4号文件,这个4号文件是专门给进来凤凰城的企业优惠政策。马金虎以隆堂镇官府名义很快就从垠栈村民手中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把土地征收过来,征过来后以隆堂镇官府名义出了国土使用证,因为是政府部门所以国土使用证的性质就是划拨地,马金虎把这国土使用证抵押给钱柜,借得3000万两交给大明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和隆堂镇官府签订土地开发合同,这3000万两的用途是要保证能收到土地出让金用的,因为有这保证金,国土资源管理局就放心给企业出国土使用证,土地出售后,多除少补。马金虎开发的地皮,以6万两一亩的价格通过隆堂镇官府名义出售地皮,很快就出售完了,马金虎留了两块地,一块形状像把刀的地块作为工业城生活配套用地,国土使用证就出洪门工业城发展有限公司,一块为工业用地,国土使用证就出神钢贸易有限公司。那块工业城生活配套用地又以12万两一亩转让给何必和白城,何必和白城成立一间洪门生活配套服务有限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马金虎就跟何必和白城说:“两位老板,赚钱不容易啊!我们交易是12万两一亩地成交,你看我们报上官府的价格能不能报成6万两一亩。国舅爷薛克俊吩咐下来,这样可以少点交税!”何必就说:“既然是国舅爷薛克俊吩咐的,那就签多一份假合同去过户吧!”就这样何必和白城就用12万两一亩地购了这块洪门工业城生活用地。隔壁的那块神钢贸易有限公司也转给了一家宝虹丝绸贸易有限公司。

很快洪门工业城的地都出售完了,本应洪门工业城发展有限公司应该把收到的购地款去钱柜还钱,把押在钱柜的国土使用总证赎回来,去国土资源局缴清土地出让金。

马金虎约了隆堂镇官府负责人伍隆和国土资源局的局长吴素出来吃饭。在饭桌上,马金虎就说:“你们两人,好胆啊!居然不给国舅爷面子,巡抚何大人出的4号文不是讲好要减免出让金吗?”国土资源局局长吴素有点委屈地说:“马老板,你冤枉我了啊!我们国土资源局直属大明皇帝管理,这出让金不能免啊!现在朝廷正急需用钱,你让我免了这出让金,这皇上问起,我如何解决?”

马金虎就说:“王爷,吴局长说的也在理,吴局长,你虽然有难处,可也要给个台阶给巡抚何大人下啊!我看这样行不行,出让金是要交的,主要是让谁交的问题,巡抚何大人肯定是不用交的,让企业再交也不合适,让隆堂镇官府交也不合适?不如把它留给将来接手这块地的人吧!吴局长,你这样子,在国土资源局内部档案里的宗地档案里注明一下,就说该地块享受4号文优惠政策,若该地块转让时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是稀缺资源,只会越来越贵,土地增值以后接手的企业肯定愿意补缴这出让金!”

吴局长和隆堂镇官府负责人伍隆眼睛同时一亮齐声说:“对!还是马老板厉害,留给将来的人来缴这费!”

很快马金虎就召集各企业开会,为了解决大家没有购地发票入账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重新签一下合同。一共两份合同,一份是跟隆堂镇官府签的代征地合同(跟农民征收金额一致,官府大公无私没赚群众一分钱),一份是跟洪门工业城发展有限公司签的平整土地工程合同。

马金虎把重签的合同收集后交给了国土资源局,又重新跟国土资源局重签了一份修改过的开发合同,旧的开发合同销毁了!根据新合同的约定,洪门工业城发展有限公司顺利拿回押在国土资源局的3000万两押金,归还给钱柜,而把本应补缴出让金,分给隆堂镇官府500万,分给国土资源局吴局长500万。而国土资源局吴局长经此次教科书般的操作后,由于贪婪的原因就自己单干了,悄悄地把一些正常的国土使用证内部档案改成若该地块转让时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大明朝廷派来钦差大臣追查出让金为何如此少,一查吓一跳,这么多留给后来人补缴。就立案查处了国土资源局吴局长,取消了4号文的优惠政策,而需补缴的出让金则不是按以前的价格补缴,而是将错就错按市值要求企业转让时补缴。吴局长也不敢把其他人供出来,因为说出来对他没有好处,反而而且罪加一等,相反他不供出来,他的家人还有可能受到这些人的经济照顾,更何况说出来,也没证据,毕竟后来的那些都是因为他自己单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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