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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名家:中国逻辑思想的璀璨之光(2 / 2)

惠施主张 “合同异”,他认为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万物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同一的,差异只是相对的。在他的 “历物十事” 中,有 “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的观点。这里的 “大一” 可以理解为整个宇宙的无限性,是一种宏观上的统一;“小一” 则代表着构成万物的最基本的不可再分的单位,从这个层面上讲,万物都有共同的基础。他还提出 “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的观点,这并不是在否定天地、山川在人们日常认知中的高低差异,而是从一个更广阔的视角来看,这种差异在宇宙的无限性面前是相对的,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平等的关系。

惠施的 “合同异” 思想在名实关系上有着深刻的体现。他认为名词和概念(名)虽然在表面上有差异,但从更本质的层面看,它们所指向的事物(实)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例如,不同种类的动物都属于 “生物” 这一范畴,尽管它们各自有不同的名称和特性,但在 “生物” 这个大概念下,它们的共性更为重要。惠施通过这种对名实关系的独特理解,打破了人们对事物固定概念的局限,促使人们从更宏观、更全面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公孙龙是战国时期名家的另一位杰出代表,他的思想以 “离坚白” 和 “白马非马” 等着名论题而闻名于世。

“离坚白” 是公孙龙思想的核心之一。他认为一块白色的坚硬石头,人们通过视觉只能感知到它的白色,通过触觉只能感知到它的坚硬,白色和坚硬这两种属性是相互分离的。在名实关系上,这意味着事物的各种属性(名)在人们的认知中是独立存在的,它们与事物本身(实)的联系并非是简单的、直接的统一。例如,对于一个红色的圆形物体,“红色” 和 “圆形” 这两个概念在我们的感知和理解中是可以分开的,它们并不因为同时存在于这个物体上就失去了各自的独立性。

“白马非马” 这一论题更是将公孙龙对名实关系的思考推向了极致。从逻辑上看,公孙龙认为 “马” 是一个用来描述外形特征的普遍概念,而 “白马” 则是在 “马” 的基础上增加了 “白色” 这一特定属性的概念。因此,“白马” 与 “马” 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存在差异,不能简单地将 “白马” 等同于 “马”。这一论题看似违背常理,但实际上深刻地揭示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复杂性,以及名实之间的微妙关系。公孙龙通过这样的逻辑思辨,让人们重新审视我们日常所使用的语言和概念,思考它们是否真正准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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