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此处,我迅速掏出一颗明净丸,吞了下去。
明净丸可以驱除邪妄,让人心明眼亮,回归本源。
果然,当我再次睁开双眼,却见眼前的沼泽地已经消失了,沼泽地里的干尸群也不见了踪影。
那些药厂老板瑟缩在一个角落,满脸惊恐的看着我,而朗妮就站在我身后,不断呼唤着我的名字。
金径庭就在对面,一脸得意的望着我,他背上的那只鳖精,还在张着嘴巴吞云吐雾。
“妮,放心吧,我已经从幻境中挣脱出来了。”
我回头向朗妮说了一声,便再次提剑,径直向巨鳖冲去。
嗖!
这次我排除了所有干扰,剑尖支取巨鳖头颅。
那鳖精再次喷出一团瘴气,却再也无法将我拖进幻境之中,那鳖精终于意识到了危险,脖子一缩,就要缩进巨大的鳖壳里面。
那鳖精的反应速度不可谓不快,却依旧晚了一步。
咔嚓!
尚未靠近金径庭,我便直接一剑挥出。
眼前闪过一道金光,随即就是一声咔嚓声响,那鳖精硕大的头颅,直接从脖子上断开,滚落到了地上。
巨鳖的脖颈断裂之处,冒出了汩汩黑雾,很快便消失一空,只留下了一个巨大的鳖壳,还趴在金径庭身上。
“不!”
看到鳖精被斩杀,金径庭顿时发出一声怒吼,猛然向我冲了过来。
我抬腿就是一脚,那金径庭顿时闷哼一声,倒在地上。
我正要上前,却发现金径庭的身体,居然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缩起来。
他的头发从乌黑变成了苍白,脸上也出现了斑驳的皱纹,挺拔的身形也迅速佝偻起来。
不过十几秒钟,金径庭似乎已经苍老了几十岁,从一个年轻人变成了一个垂垂老者!
“原来如此。”
看到金径庭这副变化后,我并未有过多惊讶,因为刚才在电梯上,四姐发来的信息已经说明了一切。
金家之主金莫言三个儿女中,二儿子金少儒不学无术,难以承担重任,只能放任他随波逐流。
三女儿金菲菲虽然很有才华,但只醉心于音乐上,而且又是一个女子,无法继任家业。
只有大儿子金径庭,自幼聪明好学,老成持重,深得金莫言看重,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将金径庭立为了家族继承人。
然而,金径庭在十几岁那年,却查出了早衰症,有高人断言,金径庭活不过三十岁,就会因神魂早衰而亡。
为了给自己最器重的儿子续命,金莫言可谓是煞费苦心,而他背上的鳖精,正是金莫言的杰作。
据说,这鳖精之前一直生活在祁连山的一片沼泽地中,呼风唤雨,四处为灾,已经有888年道行。
金莫言找到巨鳖之后,许以重重好处,答应每日为巨鳖供养人血,来供其修炼,巨鳖这才答应,成为了金径庭的护身兽。
因为巨鳖体内有一道阳寿之气,可以遮住金径庭身上的早衰气息,所以金径庭才可以安然活下来,并没有像之前的断言那样,死在三十岁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