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
夜燕两眼放光,紧紧看着我:“你是大哥,可不许骗人。”
“放心吧。”我拍了拍夜燕的肩膀,向前走去。
我的确没有骗她,下一步的计划,本来就有夜燕。
回到院子里,将下酒菜腾出来,大伙便围坐在一起喝酒。
此刻的主角是熊爷和太子,我自然不会多插嘴。
“馒头,你那个时候还是个小屁孩,熊爷当初打同兴街的时候,一个人,两把刀,追着10个人砍!在谷城一战成名,道上有句话,遇见薛大熊,狗都得见红!”
我咬着筷子震惊道:“是吗?爸,你这么猛啊?怎么以前没听你提过。”
“你就听他吹吧!谁不知道太子一个外地人,从修自行车开始,打到谷城第一。馒头,你自己说说,谁厉害。”
“要我说,还是馒头厉害。”太子喝下一口酒,用筷子敲了敲桌面:“老家伙,还有你们这两位年轻人,我说句心里话,馒头的事迹放在我们身上那可是想都不敢想,黑道天才,你以为吹牛呢?”
“太子哥,你就别拿我开涮了,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我起身举杯:“大虫,夜燕,咱们好好敬一下两位前辈,以后没事了,多学习学习。”
“好的,大哥!”
熊爷和太子,虽然称不上大人物,但在谷城,那也是响当当的传奇。
两人都是白手起家,发展到各自有百十来号人跟随,这其中的血泪史,不言而喻。
我,也只不过是有了熊爷这块跳板而已,真要白手起家,说不定早已横尸街头了。
只感叹,岁月终究是不会饶人的,他们的脸上和身上,早已布满了过去的痕迹。
庆幸的是,熊爷至少现在很幸福。
不问江湖事,只留江湖名。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临走时,我望了眼卧室方向。
陆小蝶始终不肯露面……
省去过程,越过边境后,司机就把货箱打开,放我们出来。
他们有什么样的方法和关系网,跟我没关系。
每条路,每个人都有吃饭的本领,那是人家的能耐。
此时已是第二天的深夜。
一片寂静笼罩着人妖国这片土地,月光洒在荒芜之上,映照出一片银白。
远处的山峦在夜色中若隐若现,仿佛是沉睡的巨兽。
偶尔能听见虫鸣声和风吹过草丛的沙沙声。
风带着一丝凉意,吹拂着脸庞,让人感受到深夜的寒冷。
周围的村庄沉浸在黑暗中,没有一丝灯光,房屋紧闭着门窗,仿佛在躲避着什么。
或许这里的人们或许早已习惯了边境的宁静和孤独,他们在深夜中沉睡,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只有身在此地,才能体会到祖国的繁荣昌盛。
十来分钟后,一阵马达声从远处传来。
两架吉普车出现。
车未停稳,猎豹就跳了下来,他二话没说,首先和我来了个拥抱,随后看向太子:“太子哥,真是辛苦你了。”
“馒头的婚礼,你也不是不远千里过来的吗?”太子笑了笑,伸手和猎豹握住:“这叫来而不往非礼也。”
“对!太子哥说得对!”
猎豹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几位,请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