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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谈判(1 / 2)

北电导演系教学楼,一间办公室里,林辰和4人分坐两侧,气氛有点沉默。

坐在林辰对面的,正是颜丹辰严艺宽,以及他们的经纪人。这会儿,两个经纪人都是一脸严肃的查看着手上的合同。

良久,颜丹辰的经纪人张雅,神色凝重的放下合同,斟酌着语气道:

“林导,这不合规矩啊?”

林辰神色自然的摇了摇头:“你这词用的不对。我给你找个更贴切的词,应该说<没有先例>。”

张雅黛眉蹙起,片刻后点了点头。

颜丹辰一脸奇怪的看着自己这位张姐,随后伸手拿过了合同。她以为来这儿就是签演出合同的,但从对话来看,显然不是。

而这会儿,严艺宽的经纪人赵瑞,也看完了手上的合约。他转手直接把合约交给了身边的严艺宽。

赵瑞是个30多岁的男性,事实上,他并不是严艺宽的经纪人。而是经纪公司老板,今天屈尊降贵,顶着经纪人的名头过来,就是想借此结交林辰,看看以后能不能继续合作。

但来了才发现,林辰是给他开眼了,年纪不大,想的挺美,一份片约就想分润艺人收益。

要不是面前的是新晋千万大导,他真想直接吼出那四个字:<痴心妄想>!

林辰老神在在,一脸的无所谓。

他在这份演出合同里,加了一个附加条款。《浪漫满屋》播出后,他要分走,颜丹辰和严艺宽今后两年包括商演代言中的3成利润。

当然,在《浪漫满屋》播出前,两人签下的代言等收益,不加入分配。不过颜丹辰和严艺宽现在都是小透明,也没什么代言就是了。

国内确实没有类似的先例,而且光这么看,林辰确实挺心黑,人家演一部戏,就想分今后两年赚的钱。

但他这提议,其实跟2千年初的演员和制片收入,有很大关系。

2003年左右,演员不靠演戏赚钱,演出收入很低。

刘亦飞拍神雕时,一集才8千。林志颖是台岛演员,片酬算高的,而且他拍《天龙》时,已经是红透东南亚的亚洲小旋风,但他的片酬也才一集6万,40集拍完,240万。

这收入,只能顶日后某位女星1天工资。现在的演员真正赚钱的是代言,是商演。

这一时期,娱乐圈的收益链,其实很健康。制片方投资影视剧,演员参演,因为演员片酬低,制片方能把大部分钱都投入到拍摄和后期制作中去。

而演员为了出名,必须用实力说话,提升演技,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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