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不知道去哪儿,于是里德尔非常“高兴”地邀请我去他家里居住,直到霍格沃茨开学。
我在他的指导下开始补习魔药。啊,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嘭——
顶着一头药渣的里德尔将手关节捏得“咔啦”作响,面上还是完美无缺的笑容。我战战兢兢地站在旁边面壁,一个屁也不敢放。
里德尔施了一个“清理一新”,臭着脸走进厨房做午饭。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我愈发奇怪,这货真是我的男朋友?若非这样,我该思考里德尔是不是我的仇人。
嘴毒,脸臭,厨艺天谴。毫不夸张地说,从他手里出来的食物比起经我手的魔药真是不逊色。所以他到底看中了我什么,我又看中了他什么?
黑暗相吸?
我正坐在沙发上啃书,抬头就见芙伊拉叼着一封信飞上桌子。我在三秒内切换了九个表情。我还跟谁有书信来往吗?来的好,让我扒一扒自己的过往。
此时一只手率先掐住被无辜牵连的芙伊拉,芙伊拉激烈抗议,我只是个送信的啊啊!
里德尔随手把芙伊拉丢进我怀里,那封信瞬间在他手里化为了齑粉。我心痛地抬手,“不是,我都还没看呢?”
“没有看的必要。”里德尔穿着严实的白色衬衫,唯有两只衣袖卷到了小臂以上。我赞叹地看着这双骨节分明、白皙细腻的手,不知道摸起来怎么样。
等我反应过来,自己早抱着这双手开啃了。
无所谓,我会出丑。
我试探地抬头看里德尔,发现这家伙正垂着眸颇有兴味地看着我。他见我掩耳盗铃开溜,不满地钳制住我的肩膀,继而低头在我嘴角轻咬一下。等他走远,我捂脸扑倒在沙发上。
天呢,他好霸道,我好爱!芥末摔的男朋友真是我的吗?莫非我第一次遇到他的那天出门踩狗屎了?
但,帅是一回事儿,毒死人是另一回事儿。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我拽起芙伊拉准备偷溜出去觅食,但厨房里的人就像生了顺风耳,“你不想要腿了吗?”
“哈哈,没有没有,我就开门透透风。”说着,我直起身,大大方方地打开门猛吸一口气,“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哗啦——”对面店铺的玻璃应声而碎,落了一地,几个穿黑袍的人拖着满脸是血的老板大摇大摆地走出来。
我:“……”Tam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