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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春秋大成》——刘三吾(1 / 1)

刘三吾,初名昆,后改如步,以字行,自号坦坦翁,湖南茶陵人,仕元为广西静江路副提举。以茹瑺荐授左赞善,累迁翰林学士。刊定三科取士法,为御制《大诰》、《洪范注》作序。三十年主考会试,以会试多中南人,坐罪戍边。建文初召还,不久即卒。

朱元璋建立完明朝后,发现只靠着和自己打天下的兄弟一起治理国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就想着为朝廷找些新生力量,找了很多年才勉强找到一个能入得了眼的人物,是一个叫刘三吾的老头。这个老头被发现时已经七十有三,古代人的寿命是非常短的,所谓“人活七十古来稀”,这个刘三吾算是高龄了,本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却开始走向了自己的人生巅峰。这个叫刘三吾的老头,并没有因为自己年纪大就倚老卖老,反而被朱元璋赏识后十分勤奋,凭借着自己过人的学识,承包了宫中修书的任务,朱元璋向来是赏识读书人的,而且这个刘三吾不仅有学识,还和朱元璋脾性相投,朱元璋是对刘三吾赞赏有加。举行宴会的时候,朱元璋身为一国之君,对刘三吾十分尊重,被奉为贵上宾。

刘三吾,也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和朱元璋说话隔着八丈远,每次都是和朱元璋促膝长谈,没有太多礼节的束缚。朱元璋看着刘三吾是很欢喜,这样的人才越来越多,这大明朝才会蒸蒸日上,可惜,朱元璋遭遇了自己人生中最大的坎坷:自己的儿子皇太子朱标死了。朱元璋的儿子众多,唯有这朱标是朱元璋的心头肉,朱元璋对朱标也是有着满心的期许,早早的就将他立为太子,朱标的才能也让朱元璋认定,这个就是自己最佳继承人,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朱标英年早逝,让朱元璋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万分。

朱元璋每天都在思念着自己的儿子,大臣看着觉得也不是个事,还是该另立太子啊,这样国家的根基才会稳,一众的儿子虽然都不及自己的心头肉朱标优秀,但怎么也都的立一个,思索一番觉得燕王朱棣还是可以考虑的。燕王朱棣虽然不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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