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温舒,字长君,钜鹿东里人,西汉司法官。出身贫寒,自幼好读书,习律令,任为县狱吏、郡决曹史。学习《春秋》经义,被举为孝廉,任为山邑县丞,后因犯法免去官职,复任郡吏,历任廷尉奏曹掾、廷尉史等职。宣帝即位后,路温舒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其“尚德缓刑”的主张受到重视,宣帝下诏在廷尉下面设置廷平四员,秩六百石,负责审理冤狱,升其为广阳私府长。后内史举荐路温舒为文学高第,升为右扶风丞,皇帝下诏令公卿大臣举荐出使匈奴,路温舒上书,请求作为随从人员。皇帝并未让其随行,后升迁为临淮太守,政绩出色,死于任上。
路温舒,父亲是里的守门人,路温舒的父亲让他牧羊,他把湖泽中的蒲草取来,做成简牒,编起来写字。写得稍好一点时,当上了狱中的小吏,由此开始学习律令,提为狱史,县里面有疑惑的事都来问他。太守来到县里,看到后感到很惊异,便让他代理曹史。他又钻研《春秋》,弄懂了其中的大义,后被举为孝廉,任为山邑县丞,因犯法免去官职,又回去担任郡吏。
廷尉李光审理奉天子诏令而被押的犯人,请路温舒代理奏曹掾,兼行廷尉史之职。
正赶上昭帝去世,昌邑王刘贺被废除,宣帝刚刚即位称帝,路温舒向宣帝上书,建议应该崇尚仁德,减轻刑罚,他是这样说的:“我听说秦朝有十大过失,其中之一还存在着,那就是审理刑狱的官吏。秦统治的时候,轻视文献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