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请三位审判员入席。”
话音刚落,一名平头的中年男人,进入庭审。
他叫江世明,是这一次庭审的法官,他的一旁,两位陪审法官也已就位。
随着法官的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
江世明看向原告方和被告方律师。
“请原告方陈述诉求。”
林北站出身来,整理了下自己的领带,随后说道。
“被告方马斯特,在2024年3月7号,在图书馆到宿舍的之间的小道上碰到我方当事人叶小青,
马斯克想要认识一下叶小青,结果遭到了叶小青的拒绝,处在醉酒状态下的马斯特恼羞成怒,
撕扯掉了叶小青的上衣,包括下衣有明显的撕裂,在犯罪当中,叶小青找准机会踹中斯马斯特的下体,才得以逃脱马斯库的继续侵犯。
在这个过程当中,马斯特的强奸意图非常明显,就是想要强迫叶小青发生关系,但是没有达成目的。
因此,我要求开除马斯特学籍并赔偿我方当事人精神损失10万元。
此外我国对于强奸的判刑应当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介于对方强奸未遂,可以酌情减刑,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直播间内。
“我靠,林律师太狠了,真是一点活路都不留,不仅仅要求开除,而且赔款,进牢蹲耗子一样都不能少。”
“我以为林律师刚来粤东省会水土不服,没想到表现依旧稳定。 ”
“林律师真是一点情面都不留,面对外国友人直接痛击。”
“我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喜欢林律师,公私分明。”
“不过白客也不是吃醋的,他会怎么回应呢?”
......
江世明看向白客。
“被告方面对原告方律师的诉求是否有异议?”
“我有异议,法官大人,刚刚原告律师说我方当事人马斯特强奸未遂,可是按照我方当事人的证词,他当时只是想认识一下叶小青而已,
而且我看过叶小青的证词,按照她所说,马斯特先是向他打了招呼,
我方当事人的初心只是想交个朋友认识一下,远没有到强奸的地步,如果真的是强奸,又怎么会提前打招呼呢?
而且我方当事人马斯克当时喝了一点酒,神志有些不清楚,
对当时自己的行为下手轻重存在认知上的误差,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主观上的强迫,
因此我认为我方当事人主观上并不存在强奸的行为,顶多算是猥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