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如意继续说道,“即使花了,她们也是乐意的。总比因强权被留在男方那边的好吧。
若能让仇人吃亏、没面的事儿,自己砸钱进去,也要干。
毕竟古话说,只要知道对方过的不好,我就能开心快乐。
当然,高税收的一个前提是,朝廷的律法,得保护她们和离后人身和财产安全。
不受其他人的欺负压迫,得受到官方的庇护。
这也算她们交的变相的保护费和投诚费。可不兴只收钱不办事的。
还有,若是因为男方跟其他贵女勾搭,逼迫原配让位的这种。
判离后,为了保证原配嫡子嫡女能安然健康长大。
朝廷可以要求男方这边支付一大笔保证金,留在官方,等子女安全长大后再全额退回。
有这笔银子,用在哪里不好?算是变相的募集了一大笔钱财,可以用于修桥铺路。
也可以用这笔银钱做投资,赚更多的银子出来。
若拒不支付的,就把孩子直接判给女方,让女方养大。
并判决儿女自此后与他们男方家族再无任何关系,儿女对其无赡养义务。
毕竟生而不养的是他们,凭什么老了后,继续享受天伦之乐?
人就该为自己所做的事儿,付出代价。
若女方这边也不想要,直接给孩子们立独立户。
判男女双方各付一些基本的成长生活金,保证他们能活下来。
不想付?那你们生下来干嘛?罚他们双方乱生孩子的款,可以强制执行。
有银子了,朝廷出面,单独建一些院子出来,让他们好好的生活,学文习武,更好的长大,将来为朝廷所用。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更多的孩子可以活下来。
而且同时惩罚了犯错方,可以正社会风气,树立一个健康良好的婚配市场。
若孩子中途出现意外,没有平安健康的长大,这笔保证金就不用退了,直接归官方所有。
至于这些与有妇之夫或者有夫之妇勾搭不清的,想上位的这些男男女女们。
直接罚款他们的家族,金额定高点。伤筋动骨才能起到警示作用和教育意义。
舆论谴责对要脸的人才有用,对那些没皮没脸的人家,根本没用,还不如罚她真金白银来的管用。
若是女方出轨,抛夫弃子的,要么罚她们家族一笔银钱,谁让他们没有教育好女儿呢。
要么就判这些女人们,自此后与儿女不再有半毛钱关系。
免得年老后日子过的不好了,道德绑架这些儿女们,用孝道来控制这些儿女,这些儿女们该多冤啊。
千万别提,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他们可以选择不生的,生的时候,经过孩子们同意了吗?
这些细节里,官家这边可做的文章就多了。
只要把握住一个大的原则:判决对犯错方有惩罚,利于受害方就可以了。
而不是当下的,利于权贵方,而损于权弱方。
这样,官家就直接站在了大义上,绝对得民心。”
想让别人同意自己的提议,只有一个办法,那就直接说出,对方能从中得到那些好处。
而不是什么大义不大义,该不该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