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啊,一会下班回去,你记得拿走冰箱里的那只鸡腿,叔专门给你留的。”许是有女儿的缘故,于叔对跟前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多了层关系。
“谢谢叔,你人最好了。”沈听诺扬唇笑了笑,想到了什么,她打听地问道,“叔,你跟外面那人很熟吗?”
“熟,当初还是他介绍我来这里开店挣钱给女儿看病,那小子是个好人咧,小沈你要是喜欢可得赶紧追,这样的好男人很难得,而且他在西区抢手得咧……”于叔絮絮叨叨。
沈听诺默默听着,偶尔插两句。
估摸着顾肆也吃得差不多了,她起身朝外走去,打算结账。
“小沈,他的账不用结,你只要收拾碗筷就好。”于叔差点忘了这一茬。
“好。”沈听诺见怪不怪的应了一声,有些熟客大多数都是等月底一次性结清饭钱。
她出来时,已经不见顾肆也的身影,人不知几时走的,剩饭剩菜很多,看起来像是没动过一样。
沈听诺不由想起之前两人一起吃饭时,他也没吃多少,光看着她吃,后来是在河边才稍微多吃点她打包的剩饭剩菜。
难道他喜欢吃凉的东西?
或是他喜欢吃剩饭剩菜?
沈听诺困惑不解,在收拾碗筷时,她发现桌面多了两支冻疮膏,像是刚买的。
拿起那两支还未打开包装的冻疮膏,她跑出小吃店,左右张望了一阵,没见到顾肆也的人。
这人怎么丢三落四的?
没办法,沈听诺先收好冻疮膏,等顾肆也下回来了,她再还给他。
她可没自恋到这两支冻疮膏是给她的,之前手指生冻疮时,她去药店看过,店员给她推荐了这款冻疮膏,国外的一个知名牌子,一百五一支,贵得她两手空空离开,不用洗碗时用猪油将就涂涂,缓解一下痒意,这还是于叔教她的。
不过,小吃店的工作洗碗占大部分,她基本没有闲下来的时候,原本生了冻疮的手就越来越严重了。
原以为两人下回见面不会隔太久,结果,沈听诺倒是先等来了马三。
前两天于叔发烧了,将小吃店全程交给她管两天,普通小炒她会一点,所以应对自如。
只是令她万万想不到的是,马三居然找来了,身后还带着两个穿着八分裤,冻得瑟瑟发抖的黄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