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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闪电的那个电。” 赵新兰拿起台灯底座的黄铜开关,轻轻一拧,灯光便暗了些,“只不过李星群琢磨出法子,让它的威力小了许多,温顺得像家养的猫儿。”
陈旸抱着琴瑟的手指猛地收紧,琴弦发出声闷响:“就算威力小了,那也是天神之力啊!李星群竟能借来?” 他望着那盏灯,忽然觉得指尖发麻 ——《礼记》里说 “雷击为天怒”,此刻却有人把 “天怒” 关在玻璃罩里照明,这简直是要颠覆他毕生所学。
“不是借的,是自己发的。” 赵新兰噗嗤笑出声,走到书架前抽出本《格物初论》,翻到画着齿轮的那页,“只是现在技术还不成熟,发出来的电大半都浪费了,父皇看见的闪烁,就是电压不稳闹的。” 她指着图上的铜线圈,“就像摇辘轳打水,摇得快水就急,摇得慢水就缓,这电也一样。”
赵受益凑近看那图纸,齿轮咬合的纹路画得比工部的营造图还精细。“原理倒不复杂。” 他摸着下巴沉吟,“就像闪电劈焦树木,电会生热。这灯泡里的钨丝是种耐烧的金属,通电就发热发光,和蜡烛烧棉芯一个道理,不过是把煤油换成了电。”
“父皇说得是。” 赵新兰点头,“只是这钨丝金贵得很,一根头发丝细的就值半两银子。而且电这东西邪性得很,去年李星群调试发电机时,不小心被电线扫到,当场就倒在地上抽搐,半天才缓过来。”
赵受益的目光忽然亮了:“这技术不错,若是能带回开封……” 他话没说完,便被自己的咳嗽打断 —— 身为天子,怎能觊觎臣子辖地的技艺?可一想到夜里看奏折时,蜡烛总把字映得昏昏沉沉,又忍不住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徽柔啊,” 他转过身,语气里带了点不易察觉的恳求,“朕的年纪大了,眼神越发不济。你身为朕的宝贝女儿,忍心让朕晚上还对着昏蜡烛看那些蝇头小楷吗?”
赵新兰望着父亲鬓边的银丝,心里早软了半截:“儿臣明日便去问星群。只是这钨丝灯确实不稳,方才您也看见了,总爱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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