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丞相荀瑾瑜联合朝廷五贵向你上书谏言,希望你在《大周律》中增加几条律法并推行—】
【“圣人有言,男承天统,女承地统,断绝天统,阴阳不合,必生祸端,断绝地统,同理。”】
【“然,此事于民间已然成风。”】
【“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上违天理,下违人伦。”】
【“故,望殿下推行此三律以整此民间之风。”】
【“弃婴,溺婴者,罚没家产,没收耕田,并处五年监禁。”】
【“操纵、虐待、诱拐,并随意买卖孩童者,处死刑。”】
【“其上两条,有知情不报者,以从罪论。”】
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消息,原先正在思考草原驻兵一事的吴信一下子就皱起了眉头。
当然,不要误会。
他并不是觉得荀瑾瑜他们想让自己推行的律法不好。
而是觉得这惩罚力度会不会太轻了点。
毕竟在他眼里,弃婴和溺婴跟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只叛区区五年有什么威慑力?
不如也直接判个死刑。
整治,当用重典。
不过很快,吴信就收回了这个想法。
因为看到接下来的消息,他就明白了荀瑾瑜他们考虑的确实比自己多。
【同时,丞相荀瑾瑜还建议你在各州建立义诊,为那些刚生下来的幼儿进行诊治,提前让官府明白,准许那些百姓对确实无法存活的幼儿早做打算,以此来平息强制执行该律法的民怨。】
【“诚然,十月怀胎,虽属不易。”】
【“但寻常百姓之家,幼儿本就难以存活,更别说病婴了。”】
【“故,弃婴、溺婴本就是无奈之举,但若是强制百姓养那些难以存活的病婴,只怕会对朝廷心生不满。”】
【“因此,推行此律虽为仁政,但民间怕是对此举多为不解,还需多施手段,化仁政为良政…”】
【“当设义诊,平民情,安民心。”】
看到这,吴信默然。
随即叹了一口气。
其实说来说去。
终究还是这个时代医疗水平还有生产力不行。
不过就连后世这种情况都很难完全避免,更别说现在了。
所以自己一旦把刑法设的过重。
采用一刀切的办法,确实很容易形成民怨。
更别说比起治理地方,改善风气自己确实不如这些人一起商议的来的好。
因为对于地方,他们更熟悉,也更加了解,更能贴近实际的来处理问题。
所以,还是按他们的办法来吧。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