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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新城公主——李氏(1 / 2)

李氏,唐太宗最幼女,母文德皇后长孙氏,封衡山郡公主,得实封又増赋,下嫁长孙诠,因太宗去世,婚礼中断,改封新城郡长公主,增邑五千户,婚礼完成。长孙诠被流放巂州,不久被杀,新城公主改嫁韦正矩,病逝于长安县通轨坊南园,时年三十,以皇后之礼陪葬于昭陵。

新城公主,,初封为衡山郡公主,《唐六典》中有言:“凡名山、大川及畿内县皆不得以封。”可见唐代名山大川不得作为封号,然而,衡山所在的衡山郡却成了公主的封号,可知太宗对女儿的钟爱之心,可见一斑。据墓志载:“封衡山郡公主,唯有辉,平原陋其加渥,汤沐増赋,庐陵愧其逾”,可知年仅八岁册封衡山公主的同时便有了实封,并且还増赋。

魏征病重即将离世,唐太宗命中郎将住在魏征家,方便一有事立即报告,药物膳食赏赐无数,宦官使者接连不停的在路上往来,唐太宗还亲自前去探望。唐太宗与皇太子再次亲临魏征府,流着眼泪问他有没有未尽心愿,魏征对曰:“嫠不恤纬,而忧宗周之亡”。唐太宗决定将女儿衡山公主许配与魏征的儿子,指着跟随而来的衡山公主对魏征说:“魏公,勉强睁开眼睛,看看你的儿媳吧!”可惜此时病重的魏征面对如此厚重的恩赐,已经无法谢恩了,在许婚的第二天便病逝了。

侯君集以谋反罪被处死,杜正伦被罢免,魏征曾推荐这两人有宰相之才,唐太宗怀疑魏征与侯君集结党,魏征还拿自己前后的谏辞给史官褚遂良看,“以图在史书上标榜自己”。太宗对此十分不悦,气怒之下便写了诏书停了衡山公主与魏叔玉的婚事,至此,这段姻缘也就作罢。

此后唐太宗再次精心挑选,终于在妻子生日那天为女儿敲定了婚事,将衡山公主许配给了长孙操之子长孙诠。长孙操,乃衡山公主母亲长孙皇后的叔父,唐初长孙家族备受太宗宠遇,算上长孙诠,长孙家一门已是四尚公主。因为长孙诠尚主之故,太宗特意将其父长孙操升为了岐州刺使,岐州即原扶风郡,后为唐代西京。之后可能预感到大限将至,唐太宗开始筹备衡山的出嫁事宜,不过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公主的婚礼过程太过复杂,直到太宗去世,婚礼也没能全部完成,筹备工作也因此而中断,未能在生前看到女儿出嫁,是太宗的一大遗憾。

高宗与衡山公主一母同胞,对这个妹妹也是疼爱有加,为了不耽误公主的青春,除丧服后,唐高宗便下令继续准备先前未完成的婚礼,打算到秋天公主守孝满一年后就让她成婚,此举却遭到大臣于志宁的坚决反对,他认为身为子女必须为父守孝满三年方合礼仪,高宗只得听从但心中一直记挂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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