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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诗王——白居易(1 / 2)

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唐代三大诗人之一。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太子少傅、刑部尚书,封冯翊县侯。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白居易,出生于河南新郑的一个中小官僚家庭,出生之后不久,家乡便发生了战争。藩镇李正己割据河南十余州,战火烧得民不聊生。白居易二岁时,任巩县令的祖父卒于长安,紧接他的祖母又病故,白居易的父亲白季庚,先由宋州司户参军授徐州彭城县县令,一年后因白季庚与徐州刺史李洧坚守徐州有功,升任徐州别驾,为躲避徐州战乱,他把家居送往宿州符离安居。白居易得以在宿州符离度过了童年时光,而白居易聪颖过人,读书十分刻苦,读得口都生出了疮,手都磨出了茧,年纪轻轻的,头发全都白了。

白居易罢校书郎,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及第,授盩庢县尉,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授翰林学士。迎娶杨虞卿从妹为妻,改任京兆府户部参军,母亲陈氏去世,离职丁忧,归下邽。任左拾遗时,白居易认为自己受到喜好文学的皇帝赏识提拔,故希望以尽言官之职责报答知遇之恩,因此频繁上书言事,并写大量的反映社会现实的诗歌,希望以此补察时政,乃至于当面指出皇帝的错误。白居易上书言事多获接纳,然而他言事的直接,曾令唐宪宗感到不快而向李绛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奈。”李绛认为这是白居易的一片忠心,而劝谏宪宗广开言路。

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认为是越职言事,其后白居易又被诽谤:母亲看花而坠井去世,白居易却着有“赏花”及“新井”诗,有害名教。遂以此为理由贬为江州司马。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至江州与白居易相聚,当白居易被任命为忠州刺史时,白行简也一同与兄长溯江而上,途中与元稹相遇于黄牛峡,三人相游之处被称为三游洞。在忠州任职的时间,白居易在忠州城东的山坡上种花,并命名此地为“东坡”。

白居易的母亲虽因看花坠井去世,然而白居易早有许多咏花之作,而依宋代的纪录,新井诗作于元和元年左右,可见此事不能构成罪名。他被贬谪的主因,很可能与他写讽谕作品而得罪当权者有关,贬谪江州是白居易一生的转折点:在此之前他以“兼济”为志,希望能做对国家人民有益的贡献;至此之后他的行事渐渐转向“独善其身”,虽仍有关怀人民的心,表现出的行动却已无过去的火花了。然而白居易在江州虽不得志,大体上仍能恬然自处,曾在庐山香炉峰北建草堂,并与当地的僧人交游。

白居易上书论当时河北的军事,不被采用,于是请求到外地任职,被任命为杭州刺史。任内有修筑西湖堤防、疏浚六井等政绩,任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秋天至洛阳,在洛阳履道里购宅。被任命为苏州刺史,因病去职,后与刘禹锡相伴游览于扬州、楚州一带。

在杭州刺史任内,见杭州有六口古井因年久失修,便主持疏浚六井,以解决杭州人饮水问题,又见西湖淤塞农田干旱,因此修堤蓄积湖水,以利灌溉,舒缓旱灾所造成的危害,并作《钱塘湖石记》,将治理湖水的政策、方式与注意事项,刻石置于湖边,供后人知晓,对后来杭州的治理湖水有很大的影响。离任前,白居易将一笔官俸留在州库之中作为基金,以供后来治理杭州的官员公务上的周转,事后再补回原数。当这笔基金一直运作到黄巢之乱时,当黄巢抵达杭州,文书多焚烧散失,这笔基金才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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