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
闸北老弄堂。
赵海帆坐在小桌子旁,喝着茶,抽着烟。
如果有人看到了他,一定会觉得,这小子对生活现状很满足。
听到了外面的脚步声,他很容易就猜到了走过来的人是谁。
听到了敲门声,赵海帆走过去开了门,看到了益康药铺,化名王秋雅的苍井秀。
“秋雅,早啊,你手里提着的,可是一双鞋?”
“你看到了我手里的鞋盒,但是里面装的未必会是一双鞋。”
穿着对襟衫和棉布裤子的苍井秀走了进来。
她的微笑很柔美,可是刚才说出来的话,有点阴狠。
如果赵海帆去问,如果里面不是一双鞋,又会是什么,那就显得他太谨慎了。
他先是贪婪的打量苍井秀,然后就坐到了小椅子。
苍井秀打开了鞋盒,里面果然就是一双皮鞋,看起来有点档次。
“送我的?”
赵海帆一脸惊喜问道。
“是。”
“为什么忽然要送我这么好的皮鞋,你怎么会知道我多大的脚?”
“我看你总是穿布鞋,一点大老板的样子都没有,所以就想到了送你一双皮鞋。至于你这双脚,我一眼就看明白了。”
“我试试。”
赵海帆一副从没有穿过好皮鞋的样子。
猴急踢开了自己的布鞋,然后开始试穿皮鞋。
心道,就算我不主动,你也会提出让我当面试穿,从而去观察我的双脚是否有伤。或许你怀疑,夜鹰被打中的不是右小腿,而是右脚。
果然。
苍井秀开始提醒他。
“赵老板,脱掉你的袜子。你应该穿上新袜子,再去试穿这么高档的皮鞋。”
“也好。”
赵海帆揪掉了脚上的臭袜子,扔在了地上。
“你……”
“秋雅,你买了皮鞋给我,我太激动了……”
赵海帆光着脚丫子跑走了。
苍井秀看得很清楚,赵海帆的双脚都没有受伤的痕迹。
赵海帆穿上了赶紧袜子,开始试穿皮鞋。
“差不多合适,但是有点夹脚。”
赵海帆轻轻跺脚,弯身打量穿着皮鞋的自己。
“新鞋都夹脚,穿一段时间就噗嗤噗嗤了。”小母鬼子勾嘴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