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吃完晚饭,二壮洗完碗筷,收拾好餐桌,找崔颖商量。
“颖,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情。”
崔颖爱搭不理的,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嗑着瓜子,随意答应了一句,“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二壮唯唯诺诺地坐到了一旁,“我想把老娘接过来。”
一听 ‘老娘’二字,崔颖把眼睛瞪得滚圆,怒色地说,“老娘?什么老娘?我老娘都已经死十多年了。”
二壮轻声地干咳了一声,“我说的是我老娘。”
崔颖冷笑,“你老娘?关我屁事,这个家是我的,连你都是我养的一条狗,我有什么义务奉养一个从没有见过面的老东西。”
崔颖的话,让二壮非常的气愤,但他控制住了自己的火气,挺了挺腰板说,“你就是不看我们7年的夫妻情份,也该想想我伺候你老爹6年的苦劳上,网开一面吧!”
话音未落,崔颖就把手中的瓜子用力丢到了面前的矮桌上,无情地说,“夫妻的情份?苦劳?我不跟你计较,你今天倒是跟我嘚瑟起来了,实话跟你说吧,在我心里你就是一个打工仔,你就是一条狗,吃我的,喝我的,还睡我的床,伺候我爹是你分内的事,不要说谁感激谁,咱们谁也不欠谁的。”
崔颖无情的话语,伤透了二壮的心,他沉默了片刻,说出了一句,“那我们离婚吧!”
崔颖再次冷笑,“离婚?好呀!我早有这种打算了,既然你提出来了,咱们明天就去办离婚手续吧!”她的语气非常的轻松,毫无眷恋之情。
就这样二壮的第二次婚姻戛然而止。
离婚后,二壮把老母亲接到了北京,独自抚养起了母亲。
一年后,二壮戏剧般地认识了小红,他的第三任妻子。
一天,二壮在上夜班的路上遇到了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的小红。
二壮可怜她,就把准备晚上值班时要吃的夜宵给了她。
多日没有进食的小红,狼吞虎咽般吃下了香甜的米饭。
当二壮要骑车离开时,小红恋恋不舍地紧跟着他不肯离去。
二壮实在是没有办法,就带着她上班了。
到了上班的地方,他把她安排到了别人发现不了的一个角落里,等下班后,他把她带回了家。
回到家中,二壮的母亲为小红梳洗打扮了一番,又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这时的小红如出水的芙蓉,她的气质里带着山里人的质朴,又带着大自然般的清新。
“这闺女,长得可真漂亮呀!”母亲情不自禁地夸赞。
后来从小红的口中得知,她是从大山里逃婚出来的女人,因为家里穷,父亲要强逼她嫁给村里的一户有钱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