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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这歌,我要了(2 / 2)

这下林哲明白了,老爸也是看到了江欢在路边唱歌的视频,所以才打电话过来的,这目的不言而喻,估计是想要这首歌的版权。

“把这首歌也给我吧,还按照之前的合同,版权留在你们手上,歌曲收益五五分成,怎么样?”

“老爸。我一个人做不了主,得和大家商量一下。”

“有消息回我电话。”

林卫国说罢,直接挂断了电话。

辉煌娱乐的总裁办公室,林卫国看着视频里正在演奏的江欢,他知道自己挖到了宝,两首原创歌曲都如此的优秀,未来必然不可限量。

如果能够加深合作,那对于自己公司旗下的艺人,将有莫大的好处。

还好他是林哲的好朋友,好兄弟,若是成为竞争对手,林卫国都不知道应该如何与之抗衡。

404寝室,林哲听着手机里传来嘟嘟嘟的忙音,无奈放下了手机,目光看向了江欢。

“二哥,我爸刚才给我打电话,说是想要把你这首歌一并买过去,合同还按照之前的那份签署,版权归我们,歌曲收益五五分成。”

“你觉得怎么样?”

林哲小心翼翼的开口问道,似乎是害怕江欢会生气一样。

却没想到,江欢只是沉思了几秒钟的时间,然后立刻就点头同意了下来。

“行啊,没问题。”

江欢的想法很简单,林卫国买这首歌,肯定是要给自己公司旗下的艺人演唱的,届时热度肯定会超过自己的这个视频。

自己也算是因此得救了。

“合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词曲我等会儿发你邮箱。”

“好嘞。”

江欢如此豪爽的答应下来,也让林哲松了一口气,随后就拨通了自己老爸的电话,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对方。

拿到词曲的林卫国十分激动,立刻对着秘书说道。

“去把张志远给我叫来。”

张志远是辉煌娱乐旗下的一名一线男歌手,人气虽然比天王天后要差不少,但也算是圈内的顶流歌手了。

“林总,你叫我?”

张志远来到林卫国办公室,他身材消瘦,带着一副黑框眼镜,身影看上去有些单薄。

“这首歌,你抓紧录制出来。”

张志远接过词曲,只是看了一眼就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林总,这不是今天在网上爆火的那首歌吗?你这是……”

“放一百个心,我们这是正版授权,总之你快点录制出来。”

“那我就放心了。”

张志远松了一口气,他差点以为自家老板为了热度要不惜干出抄袭的事情了呢,现在看来,完全是自己多虑了啊。

看着张志远离开,林卫国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桌面,他要在乐坛里丢出一对王炸,下个月的娱乐圈热度,必然是属于他们辉煌娱乐的。

整个乐坛都已经沉寂太久了,是时候来点风暴了。

月末的这段时间过得尤其快,在如今的这个时代,快节奏仿佛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

而新的一月,对于娱乐圈来说,又是一场盛宴的开始,因为很多人都会在新的月份发布自己的新作品,为自己的存在增加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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