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争斗,到最后的结果就会演成双方混斗,先是双方相劝,随后用手段,姚家在市面上加大收粮,王家放出多少就收购多少,米价立马腾贵,起先王家认为姚家收粮必定巨亏,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想不到南北直隶,先是大旱,后是水涝,京城米价连涨,最后连本地粮价居高不下,王家一想吃亏了,前期放出了那么多的米,白白便宜了姚家。
这场天灾后还牵涉到了盐,边卫粮草不敷使用,不想朝廷颁布清理两淮盐法,遣太监王允中、佥都御史高明前往整治,户部须将兴利革弊之事逐一斟酌以闻。
目前姚家手中不光有粮,还拥有大量盐引,而王家前期把大量盐引变现换成粮食卖了出去,手中穷的只剩下银子了,想不到在这个节骨眼上朝廷颁布十条盐法,清理两淮盐商,
一、京城内外官员不许占中盐引。
二、各缺粮草之处不许予开盐课。可收取粮食换取新的盐引。
三,辽东各仓开中盐课中未纳者限六个月完成。
四,两淮盐课利大,所以人多趋之,请存成化三年盐课,待充边备。
五,请照整理两淮盐例清理两浙、山东、长芦(河北沧州)盐法。
六,令盐课司官吏不得作弊受贿。
七,不许官豪之家占据贫穷之户之盐课。
八,灶丁剪办正课之余盐一律照例送官,不许走私。
九,淮浙盐场有上中下项,以分拨起讼,令所司搭派,恐年久复有前弊,请盐法官及巡盐御史查禁。
十,河东岁额盐课三十四万四千引,可得银十七万余两,但其盐为蒲解等州县(山西永济运城一带)人及流民窃取,以致私盐盛行,官盐价贱,宜力行缉捕。朝廷命揭榜示众,两浙山东长芦等地俟两淮事毕再行清理。
就是说朝廷收紧盐引来换取粮食紧缺,对于手中时日长久的盐引过期作废不认可了,原本手中紧握着紧缺货源的姚家,陷入了资金周转不灵的危机,需要把大量盐引放出换取白银,可朝廷把河东岁额盐课三十四万四千引放出,姚家手中的盐引成了烫手山芋,私自不能放出,等于全成了白纸,损失巨大。
而王家手中也没有了盐引,将无法继续粮食买卖,本来可以用手中的银钱购买散户之盐课,现在新规一发,这样的操作成了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