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生在那个李家村,
生性暴躁爱杀人。
先斩妖魔顺心意,
再杀城隍鸟官人……”
半空之中,李牧站在巨鹰背上,俯视万里山河,狂风吹动衣襟,白云绕身翻滚,禁不住豪情迸发,放声高歌!
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前期担心自己与本界居民不一样,万一露出马脚来,怕是要被人弄死,因此蜷缩爪牙,不敢露出本性。
后来修为日增,胆气便大了许多,但毕竟还是现代人的行事风格,如无必要,从未与人发生过激烈冲突。
直到前段时间,斩杀了几个偷窃自家东西的盗贼,手上有了人命,心中豪情陡然迸发了出来!
相比现代社会的束手束脚,这大殷朝的世界,更适合他在的性情和行事方式。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鲜衣怒马,挥剑行文,这才是李牧想要的生活。
他心中一直被现代社会束缚的豪侠心性,来到这大殷朝之后,便渐渐的苏醒了过来。
在这个大殷朝的世界里,行事百无禁忌,心中无有拘束,对他来说,这才叫大自在。
“抢走我珠宝的家伙,竟然是来自贪狼帮,啧啧,难道是之前我杀死那几个盗贼,被他们知道了?”
李牧站在巨鹰背上,看着远处扑面而来的巍峨群山,心中念头急转:“不然的话,满街买卖人,那么多店铺,为什么偏找我一家店铺来抢?”
旋即又想到:“如果真的是想要为帮众报仇,为何不自己杀到宅院?抢珠宝固然来钱,但若杀了我,岂不是能解恨?”
转念又想:“或许他们早已经杀到我们宅院门前了,可能被芸娘打跑的那一批人中,就有贪狼帮的人!这次来抢珠宝,当是事先设好的一个局!”
他第一次杀人,杀的就是六个入户搬运东西的盗贼,事后消息灵通了,才知道那六个被埋在后花园的盗贼都是贪狼帮的人。
知道是贪狼帮的人之后,李牧便已经生出了一个想法,那就是提前出手,灭掉贪狼帮!
毕竟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贪狼帮六个帮众被杀,这件事对方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早晚能查出是李牧做的。
在这种情况下,提前对贪狼帮出手,主动杀敌,那肯定比被动挨打要好的多。
这种想法是好的,但受限于一些客观条件,因此一直没能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