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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分设十三州(1 / 2)

(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

——《汉书·武帝纪》

在将匈奴逐出漠南,平定东南越人、西南夷人和西北羌人,征服东北卫氏朝鲜和西域楼兰、车师等国后,西汉边境日渐趋于安定,在外部威胁基本消除的情况下,汉武帝开始将重心转向国内治理。

当初,为了解决朝廷财政压力太大的问题,汉武帝曾长期实行“卖官鬻爵”,导致大量富商、豪强通过缴纳钱粮登上了政治舞台,再加上东郭咸阳和孔仅在推行“盐铁官营”政策中用人不当,任用大量“盐铁家富者为吏",不仅背离了汉初以来不准商人及其子孙仕宦为吏的禁令,同时也导致吏治进一步败坏。

不仅如此,由于汉廷允许犯法者赎罪,一些犯罪的官吏及豪富,只要通过买爵或入粟赎罪,照样还可以仕宦为吏,这就导致那些通过“买官”入仕者更加有恃无恐,大肆败坏吏治、压榨百姓,而那些缴纳钱粮获得爵位者,则成为一方豪强,横行无忌、为祸乡里。

例如曾在平定南越、东越和卫氏朝鲜战争中立下功劳的杨仆,便是通过购买第七级武功爵而被任用为吏,并由此逐渐发迹,后来官至主爵都尉,拜为楼船将军,结果在战争中却公然弄虚作假,大搞“捕降者以为虏,掘死人以为获”,以此假报战功,足见当时吏治败坏到了什么程度。

到汉武帝中期时,朝廷吏治败坏已经极为严重,在这些官员的胡作非为之下,民间矛盾愈发严重,甚至已经出现了聚众叛乱的情形。

为了维护稳定,汉武帝不得不对内采取高压政策,大量任用酷吏,一方面清理各地为祸乡里的豪强,另一方面则大力清剿各地匪盗。而随着张汤、王温舒、义纵等酷吏的深受重用,地方官吏也大多以他们为榜样,例如为了打击私铸钱币者,各级官吏大搞株连,以致官吏和百姓因私铸钱币而被处死者多达数十万。

此外,酷吏们办案速度虽快,手段却极度简单粗暴,例如杜周出任廷尉时,每年两千石以上官吏因罪下狱者便多达百余人,再加上各郡太守和丞相府、御史大夫府交付廷尉审讯的案件,每年不下一千余起,而且每起案件所牵连的人数,多者数百人、少者数十人,各级官吏为了抓捕人犯,不得不奔赴全国各地,动辄便要远赴数百上千里。由于案件太多,各级官吏根本来不及详细审问,便只能粗略按照所告内容来定罪结案,若是犯人不服,便采取严刑拷打、逼取供状的办法来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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