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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论语·雍也第18章 质文辉映——君子风范的平衡之道(1 / 2)

原文: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解读:

一、原文释义,启迪智慧

孔子说:“质朴超过了文采就会粗野,文采超过了质朴就会虚浮。文采和质朴搭配恰当,这样才可以成为君子。”

首先,“质”这个字,它所指的是一个人的内在本质、本真的性情以及最为核心的品质。它涵盖了诸如真诚、善良、正直、勇敢、坚毅、朴实等一系列极其珍贵的道德特质。这些特质构成了一个人性格和灵魂的基础,是人性中最为纯粹和真实的部分。

“文”则侧重于一个人的外在表现形式,包括其言谈举止、礼仪规范、知识修养、艺术造诣、服饰装扮等方面。它是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向外界展示的形象和风貌,是通过后天学习和培养所形成的外在修饰。

“野”在这里形容的是一种粗陋、不加修饰、缺乏文明和教养的状态。当一个人的质朴特性过度彰显,而缺乏相应的文化修养和外在规范的约束时,其行为表现就可能会显得粗鲁、粗俗,缺乏应有的礼仪和风度,给人一种“野”的印象。

“史”所代表的是一种过于注重形式、表面功夫,而内在实质空虚、缺乏真诚的状态。当一个人的外在文采过于华丽,远远超过了其内在的质朴品质时,就可能会显得浮夸、虚伪、不实在,让人感觉华而不实,此即为“史”的状态。

“文质彬彬”,其中“彬彬”的意思是“相杂适中的样子”。这意味着文采和质朴两者达到了一种完美的平衡与融合,既不过分偏重内在的质朴而忽略了外在的修饰,也不过分追求外在的文采而忽视了内在的品质。一个“文质彬彬”的人,能够在展现出丰富的内在修养的同时,也具备优雅得体的外在表现,达到了内外兼修、和谐统一的理想境界。

孔子通过这一论述,清晰而深刻地阐明了内在品质与外在表现之间应当保持一种平衡和谐的关系,只有达到这种平衡,才能称得上是君子。

二、深度思考,哲思翱翔

1. 内在品质与外在修养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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