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在燃烧,
熊熊火焰照亮了半边夜空。
预支赤心提着一支黑漆马槊立马山坡,面色冷峻。这位俟斤虽然年轻,但从小受到父亲的精心培养,三岁开始骑羊,五岁就能射兔子,七岁便开始骑马,十岁时已经能娴熟的骑射,
在他十二岁时,便跨上战马,跟随父亲上战场,第一场战斗,就射杀了三名敌人,并亲手斩下了敌人首级。
今年虚岁十八的预支赤心,其实是个年轻的部族老兵,大小数十战,军帐中攒有贼头八十四颗。
在他的两条手臂上有很多道刺青,
战场上每杀死一名敌人,他战后就会在手臂上纹上一道刺青,从十二岁初上战场杀敌,到如今十八,六年时间,两臂上全是一道道刺青,足足八十四道。
多年血与火的征战生涯,让这位年轻人在战场上冷酷无情。
当他拒绝都曼的那刻,他就已经决定出兵。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既然出兵了,那就得展示出预支部的实力,要表现出他的勇武,
他带着三千骑,趁夜偷偷奔袭阿史那步真。
选的是下半夜最让人放松警惕的时候,
三千预支部精骑,从步真大营的背后杀出,杀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一名预支骑士策马赶来。
“还没找到步真人吗?”
预支骑士回道,“我们突袭进步真大营,敌营大乱,四散奔走,我们人数太少,没能合围,
我们找到步真的大帐,但却没找到步真,抓到几个俘虏审问,得知步真晚上并不会住在自己的大帐,他害怕被刺杀,每晚都住在不同的地方,”
预支赤心皱眉,
沉默了片刻,
“传我命令,搜索大营每一处角落,一定要找到步真,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俟斤,也许步真已经突围逃出去了。”
“那就派兵继续追击,”
“再派人去弓月城下,告诉安禄山将军,就说我们预支部前来增援,已经击溃步真大营,请安禄山将军派兵追击歼敌。”
到处都是火焰,
火光中人影闪动,马蹄嘈杂,预支部的精骑在营地的帐篷间穿梭,他们正在打扫战场,
步真的人马已经溃败,
预支骑士们将一支支点燃的火把,扔进一顶顶帐篷,
有的帐篷已经空无一人,有的帐篷里却还有受伤的人,还有一些来不及逃走的女孺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