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热腾腾的饭食,一行人精神饱满,再次整装出发,往密林深处前进。
行驶了半日,赵杯利用休息时间做了个躺椅,替换掉原先装配在驯兽身上的椅子。
扶手上安装有固定架,恰好放入盛装水果罐头的坛子。
金正轩看得眼红,他煽动王大腚和明月搞民权运动,导致赵杯如同苦力一样,又做了四个躺椅。
气得他心里发誓,再也不拿地球上的发明给自己找麻烦了。
伍德行坐在躺椅上,吃着美味的罐头,佩服道:
“师父,您真会享受,见识也广。
哪怕是大贵族都想不出这样悠哉的生活方式,太有派头了,太好吃了。”
金正轩连忙称是,拍马屁的说:
“那当然了,我姐夫是...是什么?
掌勺天师!
天生的大厨,做饭可好吃了。”
明月掩着嘴笑得不行,华阳真人更是哈哈大笑,毫不顾忌赵杯的感受,甚至虚伪的解释说:
“哈哈哈,我只是为你有这样一位幽默的小舅子感到高兴啊。”。
赵杯头上青筋暴起,憋了许久,身体终于垮了下来,说了句话:
“好好吃东西,姐夫是掌教天师,小轩记清楚了啊。
不然,以后不给你做好吃的了。”
“嗯,放心吧,姐夫,我知道了。”
金正轩笑着塞了一口水果,汁水在咧嘴微笑间滋的到处都是。
赵杯叹着气,扭过头,再也不想看他一眼。
森林广阔,树木长得郁郁葱葱,散发着舒心的凉爽。
阳光像一缕缕金色的细沙,穿过层层叠叠的枝叶,洒落在草地上。
众人经常看到某种不认识的动物或植物,探讨着它们的名字和习性,一路走走停停。
赵杯吃腻了水果罐头,偷偷在空坛子里倒入干果。
趁人不备时塞入嘴里几颗,不时用手捂住嘴巴,遮掩咀嚼的声音。
两公里外的森林一端,数百部落人向一颗天葵藤慢慢聚拢。
藤上立着一只怪鸟,黑色为底,翅膀和胸部长满红色羽毛。
一圈白色柔软的细毛包裹住闪烁着紫色荧光的眼睛,喙如利刃,脚短而有力。
怪鸟整理着羽毛,眼睛偶尔扫向四周。
部落人的靠近没有让它感到惊恐,稍稍张开翅膀又闭合上,露出慵懒的姿态。
站在最前面的女人赫然是捺都部落的布拖,她举着装有食物和水果的石盘,嘴里说着什么。
怪鸟俯视了很久,飞上石盘,用爪子拨弄了半天里面的东西,显得没有兴趣,甚至有些厌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