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赶山:契约金雕,大山都是我猎场> 第34章 春哥,你拿枪对着我脑袋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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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春哥,你拿枪对着我脑袋干嘛?(1 / 2)

兄弟二人加快脚步走了上去,越往前面走,积雪就越深。

有积雪的地方,很容易就能找到雪豹的脚印,跟着脚印朝着前面跑去,没跑一会,就看到了雪豹和猎狗都围着一个洞口。

但这两个家伙还伸出爪子捂住鼻子,显然是有些受不了了的样子。

一走过去,陶春生就闻到了黄皮子的臭味。

这里地下到处都是洞,显然就是黄鼠狼的老巢了。

地面上还有不少大块的鹿肉没被黄皮子给拖到洞口里面去,可这些鹿肉都不能要了。

沾上黄鼠狼的味道,这气味,哪怕是用水洗火烧之后,都依然能闻到。

“不是,还真是黄皮子啊?”

那股气味实在是太浓郁了,让陈金山都忍不住打了个干呕,急忙躲在了旁边。

“就是黄皮子!跑来偷了咱们鹿肉。”

冬天的黄鼠狼虽然不会冬眠,但也会进入一种类似冬眠的状态,将身体消耗的能力和机能都降到最低,这样一来,也能度过严寒。

不过显然他们兄弟二人来的不巧。

只怕是刚才的枪响声惊动了这群黄鼠狼,黄鼠狼这才偷走了鹿肉。

“要不算了吧?春哥,别人都说黄鼠狼是黄大仙,记仇的很!”陈金山心里还有些忌惮,忍不住拉了拉陶春生的袖子。

村子里一直都有狐黄白柳灰五大仙的说法,已经是一种民间信仰了。

黄鼠狼就是黄大仙,也叫做黄大爷。

传说遇到黄鼠狼就会倒霉,这家伙不但狡猾,心眼还小,若是得罪了它,就会遭到报复。

就是因为这样,村子里有不少人的鸡鸭都被黄鼠狼糟蹋,可也无人敢惹,生怕一不小心就被报复。

不过这也只是民间说法罢了。

在这个连肉都吃不饱的年代,还尊仙?

陶春生是不信的,既然这黄皮子敢在他眼皮子底下动猎物,那就得付出代价。

“怕什么?黄鼠狼的皮毛,那可贵了。”

在这个年代,信黄大仙的人多,但不信的人更多。

市区县城里面,有不少人都会专门到山上来抓黄皮子。

黄皮子浑身都是宝,尾巴上的毛能够用来制作毛笔,也就是古时候的“狼嚎”,说的就是黄鼠狼的尾巴毛,而不是野狼的。

除此之外,它的肉也是大有用处。

内脏和肉都可以入药,能够杀虫、治疗心痛、腹痛的毛病。

这年头,一条黄皮子,可以卖到三四百块钱!

“不是,春哥!我害怕啊!前段时间我还听到隔壁村有黄鼠狼来讨封呢!”陈金山忍不住一哆嗦,朝着四周看了一眼。

“讨封?它敢出来,我马上让它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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