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儿刚从冬眠中被惊醒,跑得飞快。
虎妈妈连追带赶全都逮回来,把一户口本的兔子都咬死了,吃一只,扔一只。
唔,我的牙齿还不够锋利,生兔肉撕咬不动,浪费可耻。
因为体积小,兔子们被扔进雪地里,一砸一个小坑,不大会儿就冻得梆梆硬,正好我都捡了,扔进空间里。
虎妈妈在前头吃兔子不吐骨头,嘎嘣嘎嘣嚼得稀碎,全都咽下去。
虎崽儿在后头捡二手兔尸,如果还有汩汩流动的血,就凑上去吸两口。
唔,虽然不是很习惯这样茹毛饮血的野人一般的生活,我总该先铺垫铺垫。
生而为虎,就该有猛兽的觉悟,凶猛嗜血才是本能。
【嘿,兄弟,瞧我发现了什么!】
虎妈妈前行的脚步一顿,猛地抬头,向右后方看去——
那里,站着两个打扮得跟棕熊一样高大的男人,一头灿烂如朝阳的金黄色头发,海蓝蓝的眼珠子紧紧盯着小虎崽儿。
【哇哦,我们的玛莎妹妹一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