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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潜规则(2 / 2)

一坐上这个位子之后,他才发现,一切都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县一级的政府,就是一架零件完整的机器。它的权力,大得不敢想象。过去将县官称作“县太爷”,不是没有道理。

一个县长和县委书记,在其管辖的县里,权力能覆盖一切。

当然,实力雄厚的县长和县委书记,可以在县里走一言堂的路。而像他这种毫无根基的人,即便身为县长,却也处处受牵制。

从余备案就能看出来。山南县的官员们,各怀心思。

在陆天明看来,余备案就是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引爆,连他都无法幸免。

余备案最终被定性为诈骗,与陆天明的坚持是分不开的。

本来,在讨论余备案的时候,肖科坚持这只是经济纠纷,不能笼统归纳到刑事犯罪当中去。

肖科的理由看似很有道理,他不希望余备案引起连锁反应,让想来山南投资的人畏惧不敢前来。

支持肖科的常委,居然不在少数。

陆天明如果没有得到汪浩的鼎力支持,他知道余备的骗贷案,根本就不可能立案。

余备携款潜逃去了海外,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余备不归案,或者他归案后,不能将骗贷的钱追回来,山南面临的困境依旧不能得到解决。

人赃俱获,是陆天明必须要面临的困难。

把石头安排进专案组,不能说他没有私心。

而他的这个私心,却是他需要准确掌握专案组的一举一动。

陆天明是万万不会想到,曹春会主动投案自首。

在见过曹春之后,他又敏锐地发现,曹春后悔了。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曹春投案自首,是肖科的授意。肖科这么做,目的又是什么?

难道他想搅浑山南这塘水?

山南县委县政府已经明确拒绝了将肖科调离山南的要求。在这一点上,汪浩又给了陆天明的绝对支持。

陆天明知道,一旦放肖科离开山南县,肖科便会应了那句话,“鳌鱼脱却金钩去,摇头晃尾再不回。”

以肖科的人脉关系,他完全可以将自己从山南的所有事件中摘除出去。

陆天明不让肖科走,一是因为乌鸦坳的滑坡事件,肖科并没承担任何责任。其二,就是余备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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