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书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衣裳凌乱的躺在大街上,四周全是看热闹的人群,她的心霎时跌入谷底。
虽然她身上没有任何不适,只是衣服被刻意扯乱了,但这些百姓可不会听她的辩解,他们只会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一切。
要是让这些人看到她的容貌,她的名声就全完了。
她还要嫁进离王府,还要坐上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子,绝对不能让人知道她的身份。
思及此,沈锦书迅速冷静下来,将头压的更低,尽量遮挡住另外半边脸,爬起身就想跑开。
可围观的百姓太多,她被挤在中间,一时想出去还有些困难。
如果硬闯的话,保不准这些人会看到她的真容,沈锦书不敢冒险。
左右为难之际,她眼尖的看到了从一旁匆匆掠过的沈明翊,突然福至心灵,拨开人群跑到沈明翊身边,一把抓住他的衣袖,“三哥,我是你二妹妹宋知渝啊,你帮帮我。”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沈明翊先是一愣,继而眉头一皱,想也不想就甩开了自己的手,“宋知渝,没想到你也有求我的时候。”
待看清眼前人的面容,沈明翊哑然,双眸中划过一抹心疼,“书……”
他的话还没说出口,手臂就被沈锦书狠狠一掐,指甲深深陷进肉里,让他瞬间清醒。
“三哥,我是你二妹妹宋知渝啊,你不认识我了吗?”她刻意强调了宋知渝的名字,让围观的百姓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果不其然,众人开始怀疑起来,一时间议论纷纷。
“原来这女子是承恩侯府的二小姐啊,我还以为是大小姐呢。”
没几个人见过宋知渝的真容,但他们对沈明翊倒是熟悉。
毕竟曾经的沈氏衣坊也是盛极一时,只是后来经营不善,这才慢慢走了下坡路,在京城中销声匿迹。
“两人的身形有些相似,看错了也是正常。只是没想到二小姐竟然如此不要脸面,光天化日之下衣裳凌乱的出现在大街上。果真是乡野长大的,毫不懂礼义廉耻。”
他们成功被沈锦书带偏,就连刚才乍然看到沈锦书容貌的男子都困惑的挠了挠头,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
此时,沈明翊终于回过神来,甚至来不及询问沈锦书发生了什么事,立即接过小厮递来披风将她牢牢裹住,不让旁人看清她的容貌。
书儿善良温婉,性子又软,再过不久就要嫁入离王府,在这紧要关头,绝不能发生一点意外。
如果让百姓知道了眼前这个衣裳不整的女子是书儿,于她的名声十分不利,搞不好她可能就以死自证清白了。
而宋知渝不一样,她的名声本就不好,日后也是要和秦家结亲的,名声这种东西于她而言并不重要。
他们正愁没有让宋知渝妥协嫁人的法子,若她能认下这桩丑事,不仅可以维护书儿的名声,还能让侯府成功与秦家结亲,一箭双雕。
想清楚之后,沈明翊毫不犹豫将宋知渝推了出去。
“各位,沈某的二妹妹遭人陷害,这才发生了这等令人痛心之事。
但诸位应该清楚,名节对一个而言有多重要,希望诸位能够放过我这可怜二妹妹,莫要让她再受刺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