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银镀金蝴蝶簪,现藏台湾省故宫博物院(马上收尾了嗷) 恒兴帝五岁时,阿兰若给皇帝送了一份特别的生辰礼物。
一所建立在大清国土地上的女子学校,小小的永瑚被她抱在怀里,当上了名誉校长,她和硕成宪公主被任命为校长,副校长是圣母皇太后高曦月。
学校不收任何学杂费,书本费。
另外,凡是进入学校学习的女子,不论何种出身,皆可不参与选秀。
同时开设初、中、高三学堂,各读两年,从浅到深的学习知识。
完成了这三段课业的优秀毕业生,可被推荐入朝做女官。
学校还设立了高等职业学府,有医科、工科、纺织科、绘画科、会计科、厨艺等学科,力求让学生有一技之长。
同年,母后皇太后与圣母皇太后联合签盖懿旨,凡裹脚女子,不得嫁入皇室,不得进入王公大臣府中,只能嫁给商户和平民。
一石激起千层浪,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皇帝下旨,凡家中有裹脚女子的人家,三代之内不得科举,赋税翻倍,遇赦不赦。
如果说两宫太后是杀人不见血,那皇帝就是断人前程好比杀人父母。
可是纵然民情激愤又如何,满洲姑奶奶不稀罕裹脚,平头百姓家里,但凡能喘气能动弹的都得干活,根本不会允许家里姑娘因为裹脚丧失劳动力,更不会娶一个小脚女人回家养着。
所以倒霉的,都是那些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寒门,亦或是企图攀附权势的商户。
还有一个不毛之地,那就是青楼。
于是朝廷再下旨,烟花产业里头,所有裹脚女子按人头缴纳三倍人丁税,再按身价的十分之三收取个人所得税。
未裹脚的女子,缴纳五倍人丁税。
管你是什么秦淮河畔,还是扬州瘦马,收税收到你怀疑人生,一文钱都别想赚到,把消费女性的生意连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