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蕾雅,回来了啊。”
“呃......”
西蒙从楼上下来,招呼刚打完,就被尴尬的气氛给噎住了。
“西蒙,跟沃夫朗说一声,马借我用用。”
“好,你去吧......”
我的心情,西蒙也明白。
跨上暴烈的犬齿马,我让耳边的风把所有的冲动带走。心中五味杂陈,我的枪里正好也有五发子弹。那天之后,总有人打听在东部麦田附近,一边骑马狂飙一边放枪的疯子是谁......
......
但发泄过后,我又觉得庆幸,至少她现在过得很好,也没因为我而伤心。
既然人家都想得开,我又在这里自作多情个什么劲呢?
好想说上一句我青春年少时最土鳖的台词“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可我有一种感觉,感觉她已经不是魔物美杜莎了,她更像是王国里的贵妇人。
“她已经回去了......你没事吧?”
回到酒吧,西蒙像是安慰我一样,扶着我的肩对我说。
“没事没事,倒不如说,现在的我非常好~”
“哈,那就行。”
“蕾雅没和她一起回去吗?”
“没,蕾雅一直住在白礼堂。”
“哦。”
一个人坐在会客厅里,翻看格瑞为了帮助我学习语言而写的笔记,那个金发小伙人其实也挺好的。人家年纪轻轻就能成为夜幕镇与王国的中介人,想必对于商贾之道也十分精通吧。托他的福,我现在会写不少字了,和别人交流起来也更自然,不会再说出让人思索半天的奇怪语句了。
一个月的时间,很多事都改变了。夜幕镇的家家户户都学会了蒸馒头,甚至是蒸包子;酒吧里除了蜂蜜羊小排,又多了好几种由我发明的炒菜。
尽管跟历史上的那些发明家比起来,我只是个厨子,但我也通过食物的改善让大家伙脸上的笑容变多了。我的名字也开始频繁出现在夜幕镇居民的谈话中。
诸如“来歌先生,你看燕麦能不能蒸着吃啊?”“来歌老弟,能不能教教我家孩子骑马啊?”这些话语是听得最多的。虽然有很多问题我也不能帮他们解决,但我乐于和大家一起研究解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