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陆耀就到了县城,跟着他来的还有陆安。
白水县有东南西北四市,东市这里主要是吃食贸易,人流量也非常多,为了方便管理,官府在东市上划分了许多的小摊位,按离市场出入口的远近收取一定的摊位管理费。
靠近出入口的收取五文,居中的收取三文,末尾的收取一文,摊位费不高,好的位置通常很早就被人抢走了。
陆耀今天来得算早,他找差役要了一个靠近出入口的摊位,回来的时候陆安盯着他手里的小牌子问:“这就可以了吗?”
看陆安对摊位牌这么感兴趣,陆耀一把塞他手里:“拿着看个够。”
被他这么一说,陆安反倒不感兴趣了:“我这不是好奇嘛,这就行了?”
“嗯,而且还有官府的人组织巡逻,不用担心闹事的。”陆耀边说边打量着自己租的摊子,不行,没有桌子,摆在地上的话不太美观。
陆耀隔壁的摊贩主要是卖馒头的,这会儿正往摊位上摆桌子,陆耀笑着走过去:“老板,劳驾问问,您这桌子是自带的吗?”
卖馒头的大爷往旁边看了一眼,只看到两个大大的瓦罐,想着对自己的生意没有威胁才告诉他:“东市入口有一条小巷子,走进去第三家有个叫木氏小店的,那里专门租赁桌椅,你可以去看看。”
“多谢大爷。”
陆耀和陆安说了一声,才往木氏小店走。不用陆耀专门去找,因为他一进这条巷子就看到有人陆陆续续地从店铺出来。
木氏小店不大,但是里面摆满了桌椅,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些桌子很符合东市摊位大小,看来这位老板是个很懂得做生意的人。
老板正站在柜台前,看他进来才把手上的笔搁下,笑着地问了一句:“要租桌椅?”
“对,要租一张桌子两张凳子。”
“一张桌子并两张板凳总共五文。”老板笑眯眯地看着他,“还有十文钱的押金,总共十五文,押金会在你送回桌椅的时候退还。”
陆耀交了钱,先把桌子搬了过去,桌子就一米长,不知道用的什么木料,搬起来也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