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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汉海明威:喝最烈的酒,泡最靓的妞,打最野的猎,钓最大的鱼(2 / 2)

但他有一个奇特的老爸,这是他的幸运。

海明威三岁的时候,医生递给儿子一根鱼竿,三岁的海明威,跟着父亲去贝尔湖钓鱼。

三岁的他,脚踩荆棘,双手叉腰,向世界宣告:“我是海明威,我什么都不怕!”

可是母亲希望海明威去教堂唱诗班,学音乐,上小学的时候,给海明威买了大提琴,弹琴优雅,像文化人。

然而,大提琴败给了鱼竿。

有一次,海明威生日,父亲又送给他一支猎枪做礼物,这些东西,将海明威在野性的路上越带越远。

狩猎,拳击,他杀死过一头豪猪,开枪射击大蓝鹭,从狩猎督察官眼皮底下逃走,在母亲的琴房中打拳击。

他成了一个不规矩的人,挑战着他生活的环境,他要自己活出来,用自己的方式,去挣脱那个试图束缚他的世界。

02

一个不规矩的孩子,在学校是学校的“小麻烦”,在家是家里的“小麻烦”。

母亲让他学琴,他在琴房打拳击。

他奇奇怪怪地成长着,10岁的时候,抽了人生的第一支香烟。

12岁的时候,喝下了人生第一杯烈性威士忌。

13岁,他抖抖索索尝试了人生的第一个女人。

真是早熟。

15岁,他更加叛逆,伙同一帮同学,公然违反禁酒令,喝酒,胡闹,打架斗殴,远足几天几夜不回家,玩得昏天暗地。

他活得像个野孩子,让母亲一次次惊慌失措。

可是少年的海明威,径直溜出樊笼,奔向人生的旷野。

他有一个强悍的人生信条,什么都想试试。

他喜欢去贫民窟,混乱的贫民窟里,生机勃勃,他跟意大利人打架,跟黑人打架,跟形形色色的混血儿打架,常常鼻青脸肿地回到家里。

因为爱打架,他还是各家医馆的常客,鼻子眼睛因拳击受伤,手肘胳膊伤痕不断。

他不是一个规矩的学生,却是校园里一名有天赋的才子,12岁那年,他写了一个故事《我的头一次海上旅行》。

后来,他成了校刊编辑,17岁时已经写下24个故事,风靡校园。

但在母亲看来,海明威这样,是不会有出息的,因为“闲散的生活方式容易腐蚀灵魂”,母亲担心他的灵魂会变坏。

因此,他写在家里的稿子,常常被母亲当成废物清理了。

尽管他的故事吸引了一批读者,校刊也办得有声有色的,海明威回到家里,也在不停地写,但母亲还是担心,靠写作能活下去吗?他不会一辈子穷困潦倒吃不上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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