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的,你这个人走路怎么不长眼睛!”
没想到这个少女竟然恶人先告状,明明是她突然窜出来撞到了王衅,反倒是无赖王衅不长眼睛,好不任性。
她一面抱怨着,一面揉了揉摔痛的地方。王衅看了一眼她的样子,她年龄看起来应该是个大学生,长着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庞,大眼睛忽闪忽闪,十分可爱。她梳着马尾,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搭配一条蓝色的牛仔裤,给人一种朝气蓬勃的感觉。
“拦住那个小丫头,她拿了我们的东西!”后面的喊声越来越近。
这名少女回头看了一眼,慌忙地爬起来,手里拿着一个明显不符合她年纪的公文包,朝着胡同尽头跑去。
后面的两名大汉气喘吁吁,肚子胖乎乎的,明显是常年坐在办公桌里伏案工作的样子。他们虽然年纪比小姑娘大,但是两个常年不运动的男人追一个正值青春的少女,完全是力不从心。
他们走后,王衅起身掸了掸土。那两个人就像没有看到他一样,从他身边跑过。要么就是那个公文包真的很重要,要么就是那两个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王衅看事情都是分为三面:人们说话是一面,做事是一面,心里想的是一面。这三面都要分开来看。不要因为一个人说了什么就认为这个人就是这样的。比如你突然听到有人骂街,你就会觉得她是泼妇,可是你也许不知道她刚被人骗了钱和感情;也不要因为一个人做了什么就认为这个人是什么样子,因为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的;还有就是有些人虽然心里这么想过但是他从来没有做过,论迹不论心。每个人都说自己心里怎么想,你知道是真伪呢。
所以,要判定一个人,就要统一他的言行心。
刚才,他虽然看到的是一名少女抢了别人公文包逃跑,但是,谁又知道真实的情况呢?不过既然这件事跟自己无关,他又何必多想呢?
忽然,他看到了地上有一个东西,他捡起来一看那是一个学生证,上面写着某某体育大学。翻开里面,是一个一寸免冠照片,照片正是刚才那名少女,下面的名字是林木兰。
林木兰?怪不得那个少女像个男孩子一样淘气。
突然,他的手从那个公文包里传出一股奇怪的电流,那就像是上万枚小针在血管里,血液随着心泵把上万小针推送到了心脏中。然后又从心脏扩展到了全身,似乎这一刻全身的血管都变成了带刺的荆棘,扎遍了全身的穴位,连每一处的毛孔都感觉到了疼痛!
他似乎脑袋里出现了一些影像,那是一群人掩埋在了厚厚的泥土里,他们还没有死,但是已经无法呼吸了,他们在恐惧与无助中挣扎、哭泣,但是一切都被黑洞洞的世界覆盖,他们的嘴里、耳朵里、眼睛里,灌满了沙子和泥土,他活活地窒息,变成了黑暗的惨白的尸体。
‘这是怎么回事?’王衅心里自问道。
‘难道是因为这个学生证?’
‘这个学生证件和那些掩埋在泥土里的人有什么关联吗?’
‘为什么我能看到那些画面呢?’
王衅想到了过去,他某一天从妙玄山道观的后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那个地方叫万圣邑。万圣邑的时空是静止的,里面有很多古人,他从那些古人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当他从那个世界回来之后已经是5年之后的事情了。
难道这种感应能力,也从那里带回来的?
正在他思考的时候,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王猛家的门口,但奇怪的是这里已经变成了楼房,不再是原来那个小平房了。
也许是这几年他没来,这里拆迁了,他们原先的房子变成了楼房?
这是一间3层的小洋楼,王衅敲了敲门,里面走出一个老人,老人睡眼惺忪地看着他,像是被王衅打搅了梦乡。
“你有什么事?”
“不好意思,大爷,请问这里是王猛的家吗?”王衅客气地问道。
“王猛?不认识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