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岑叶第一次见欧阳茉茉,不知道为什么,太阳明明那么温暖,可仿佛照不到她身上。她只看到了一个可怜的女孩,浑身透出的孤独和凄凉。
岑叶心头一软,离开之后独自去了学校,她想办法了解到了欧阳茉茉伤人的原因。
原来是她送给朋友的生日礼物,她的朋友不但不珍惜,反而随手扔进了垃圾桶,甚至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所以,是因为背叛了她,抛弃了她,她才会做出这种事情。
律师们仿佛在开辩论会,在欧阳先生面前喋喋不休,岑叶根本就没有机会插进去。就在安静的那一瞬,岑叶鼓足了勇气,替欧阳茉茉说了句话。那或许是她职业生涯中最感情用事,最不理智的一句话。
她说:大小姐没有错,换作是我,我也会这样做。
此话一出,众人像看怪物一样盯着她,就连秦皓也因为她的胡说八道而跟她发了脾气,认为她书都白读了,一点也不专业。
岑叶觉得自己是被鬼附身了,她这句话不是站在律师角度上说的,而是站在一个被抛弃的孩子角度上说的。因为,如果换作是她,友情被人如此糟践,她也会生气,也会冲动。
离开之时,很意外地,岑叶被云叔喊住了。
他说:岑律师,大小姐想见你!
就这样,她被选中成为欧阳茉茉的代理律师,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对方接受了和解。她清楚地记得,在和解那天,欧阳先生给出了高出原有的好几倍价格,让对方欣喜不已。
八千万!
欧阳家不缺钱,但是欧阳先生对女儿的溺爱是众所周知的。就在对方以为欧阳家真的会为孩子犯下的错误买单时,欧阳先生的一句话,却让他们目瞪口呆。
我要你们女儿的另一只眼睛!
岑叶当时也惊住了,用八千万买她另一只眼睛,这是要做什么?
她看到了对方家长眼中的犹豫和挣扎,她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有钱能使鬼推磨!
她猜测,或许欧阳先生已经知道了大小姐在学校受的委屈,为了替孩子出头,他舍得花钱。
就在双方僵持之际,一道轻柔的女声从门口传了过来。
爸爸,给她留一只眼睛,让她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究竟是白还是黑,不是更好玩吗?
欧阳先生笑了,他走过去将十三岁的女儿牵着,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