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我多日实地踏察,我逐渐了解了当地的沙石市场状况。
原来,当地采沙船都是以家庭为单位,采沙人也基本上都是当地的村民。
他们从河里采出来的沙子,都卖给了当地一家村办企业——红星采沙场。
红星采沙场是集体企业,所有权归该村的所有村民,当然企业的负责人就是红星村的村支书。
其实,这个企业不论是从生产规模还是从生产设备来说,都达不到我理想中的要求。
可因为采沙的水域归红星村所有,所以,我要想在这条河里采沙就一定要经过红星村的同意。
而红星村又出于对自己产业的保护,不同意外人来这里采沙。结果在我与村委会几次沟通无果后,便迫不得已地买下了采沙场。
在我没接手这家采沙场之前,因为当地的基建工程并不多,所以,这家采沙企业也一直是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
不要说工人,就连个像样的会计都没有,每次有人来买沙子,都是村支书亲自来收账。
仅有的一间办公室还是四面透风,桌子上落下的灰尘都能写出字来,破败的窗户也只剩下没有玻璃的窗框子。
所以,当我们向村支书提出要承包这个采沙场连同这片采沙的水域后,村支书是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下来,甚至因为感激我们,还非要请我们吃烩面。
于是,在我们与村委会达成意向后,很快就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我们向村委会每年上缴承包费用十万元,承包年限是三十年。上打租,先交付五年的租金。
我们也是在签完合同后立马就把五十万的租金打给了红星村的村委会,并向村委会提出要求,希望他们能及时与当地村民沟通,让采沙作业的村民尽早离开已经是属于我们的水域。
当然,为了不和靠采沙生活的村民矛盾激化,我们也和村委会说了,如果还有想在这片水域继续从事采沙的村民,我们也表示欢迎。
并且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还在原有河沙收购价格的基础上,又每立方米多加了五元,并且是无限量收购。
但为了垄断当地的沙源,我们也向村民们提出了相应要求,那就是所有在我们这片水域作业的采沙船,一粒沙子也不准卖给除了我们以外的沙场。
在征得村委会的同意后,我们又投资将原有的沙场办公处所进行了翻新,新添置了一些办公设备,并安排工作人员开始河沙收购工作。
在沙场运行之初,一切都很顺利,因为收购价格提高,当地采沙的村民也是积极向我们出售河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