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现金流入的虚增收入造假
〇 二、通过虚增非流动资产来虚增收入的财务造假
■ 这种财务造假通过虚增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的金额把钱转到关联方公司,然后通过和关联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形成“真实”的现金收入,从而虚增收入。
■ 比如:张三公司想要虚增100万的现金收入,于是找到张三公司的关联公司李四公司,张三公司先私下转钱100万给李四公司,张三对外会说这100万是新建了一些工程项目或者说是有新的工程项目竣工投入了使用,这样就会形成在建工程或者固定资产而记录进张三公司的报表,然后张三公司和关联公司李四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李四公司再把这100万转账给张三公司,造成张三公司有现金收入100万的迹象。
■ 这种造假方式比虚增流动资产更高明。因为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异常还是比较容易发现,而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的异常就相对不容易发现了。
■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本来金额就很大,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而且很难说清楚在建工程或者固定资产究竟值多少钱,所以这里就成了藏污纳垢的好地方。
■ 而且当在建工程转成固定资产之后,就可以通过折旧或减值来毁尸灭迹。
■ 财务造假的高手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