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年轻,从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也没见过外面的人,看多了面朝黄土底朝天的黝黑汉子,突然从城里来了这么多有知识有文化,还白净斯文的学生,简直就像一股清流,流进了在林清屏眼里土得掉渣的村里,也流进了她心里。
她崇拜读书人,她也想成为那样的人。
所以,她总爱往他们堆里跑。
他们有什么事,她也特别热心愿意帮忙。
其中,这个于成智是走得最近的。
她不否认,对他有过朦朦胧胧的好感,少女怀春,欲语还休,所以,在他那里跑得特别勤。
怕他在农村伙食不好,从家里偷了鸡蛋出去给他吃,在山上打了野鸡,悄悄炖了给他送;
觉得他是斯文的念书人,他的手那么白那么修长,是天生写字的,怎么干得了粗活呢?而她干活是把好手,一天干完自己的就去给他帮忙,三下五除二就帮他干完了;
后来,他宿舍的卫生她也常常去打扫,到后来发展成给他洗衣服……
一开始他还客气,后来接受以后就变得理所当然,他自己什么都不做了,就等着她来做,也等着她给他带肉蛋来。
那时候她很开心,觉得他这是接受自己了才会让她去帮他做这些事,不然,为什么不让别人来做呢?
他有空的时候,会教她读书,给她讲诗里浪漫的意境,把她迷得一天到晚晕陶陶的。
村里好多人笑话她,笑她不要脸,去缠着人家城里学生,可是她不在乎。
那时候的她傻乎乎地把村里人都看扁了,觉得他们又土又俗气,哪里懂得诗里的美好?
她甚至认为,村里的姑娘们嫉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