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嗒,嘀嗒……
杖刀上的血液滑落地面,精准地记录时间。
一秒,两秒……
跑,快跑!
士卒们纷纷逃窜。
一个月才几两银子。
你让我们跟这绝世凶人拼命?
谁特么不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平平安安过一生。
若是有贼人来抢他们的粮食,糟蹋他们的老婆,烧他们的房子,那肯定拼死不退。
但现在……跑到个犄角旮旯的地方围剿一个瞎子。
平日里那些高高在上,跟神仙一样飞在天上的大人们,一口气倒了仨。
他们这些普通人不得被当做草一样割?
咚!
陈胜收刀入鞘,拄着杖屹立原地,周边几十具尸体胡乱横躺着,不知是谁的丈夫,谁的儿。
呼呼……
清风拂过,周围已经听不到人的脚步声。
噗通!
陈胜再也绷不住,仰躺在地上,成为躺尸群中的一员。
在杀了白盛以后,他就是强弩之末了,失血过多,手脚发软。
“嘎嘎……”
天空中有不少黑点盘旋。
陈胜仿佛又回到当初,像蛆一样在地上蛄蛹。
这些乌鸦,在等着他失去意识,然后大快朵颐。
它们吃得很快,会先啄人的眼睛,比较好入口。
过会儿野狗就会闻着血腥味赶来,啃得那叫一个干净,骨头都给你叼着跑。
“嗷咦嗷咦嗷!”
耳旁传来老马焦急的呼唤。
陈胜感觉自己的脸有些温热,还有些湿。
他的意识稍微清醒了一些。
然后便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撞到一个血肉垫子上,伤口被触动,痛得他突然有力气喊出几个字来。
“老马!刀!钱!摸尸!”
老马:……
你个死要钱的臭小子!
北风呼号。
枯草漫天。
刘老四眯着眼,漫无目的地在庄子外走动。
他是刘家庄的亭长,也就是村长,平日里除了组织村民耕种,宣布上面的政策,就是当街溜子了。
今儿个正打算叫上三五好友,去庄子外的乱葬岗,看看有没有刨坟的野狗,设个套,打杀几只来吃。
狗吃人,人吃狗,没毛病。
这年月,寻常老百姓能吃上一顿肉就算不错的了,你管它是什么肉,只要不是人肉就行。
因为人肉是底线,非必要,谁也不敢碰。
有的底线一但越过去,就很难再回来,届时人,就不是人了。
“嗷咦,嗷咦……”
远处传来有气无力的嚎叫声。
刘老四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