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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酒不醉人人自醉(月底,求月(2 / 2)

探春明眸弯弯成月牙儿,看着耳朵,却起了捉怪之意,伸出丁香小舌,凑近在少年儿耳上,此举更像是鬼使神差的作怪,抑更像是来自潜藏于婴儿时期的本能。

贾珩凝了凝眉,手差点儿松开,低声道:“三妹妹,别闹!”

探春猛然醒觉,脸红如火,她刚才都在做什么啊,真真是……鬼迷心窍了。

连忙将螓首靠在少年肩头“装死”,然而嗅闻着一股令神思安宁的气息,在均匀有致的呼吸声中,竟渐渐酣睡了过去。

贾珩轻轻叹了一口气,将探春背至所居院落,说来和元春所在院落居住不远,两姐妹差不多共用一个院落。

嗯,共用……

故甫一进院中,就忽见着袭人端着一盆水,正要往一旁的花墙下的水池倒着,忽地见到两人而来,不由惊了下,差点儿把铜盆落下,讶声道:“珩大爷。”

贾珩凝眸看向袭人,少女着粉红印花缎子袄,外罩开领比甲,上有桃红领口纹路,云鬓葱郁,额前依然是……空气刘海儿,两道秀眉下,睡凤眼眼神惊讶地看着贾珩,在其背后的探春飞快瞟了一眼,然后迅速垂下。

“花气袭人知昼暖”的袭人,五官与眉眼属于比较耐看的那种,只是宛转蛾眉,眸光闪烁间,总给人一股精明算计之感,比如方才的一瞟即逝。

“晴为黛影,袭为钗副。”

贾珩在心头盘桓着八个字,朝袭人点了点头,问道:“袭人,三妹妹的屋里在哪儿?”

袭人在一旁石阶上放下铜盆,道:“珩大爷,我领你过去。”

而在屋中洗完了脚,正自寻了一本书阅读的元春,听到外间动静,将一双嫩白如笋的小脚,穿入绣花鞋,披衣而起,系着排扣,高声道:“是珩弟在外间吗?”

说着,挑帘立身在廊檐下,见着抄手游廊下,背着探春的贾珩,玉容微变,讶声道:“珩弟,你……三妹妹?”

贾珩温声道:“陪着三妹妹去了环哥儿那里,我没留意三妹妹,她喝了几杯酒,喝醉了,我就背着她回来了。”

元春闻言,忙道:“快进屋罢,睡着被冷风吹着,若是风寒,可不是闹着玩儿。”

说着,吩咐着袭人,道:“快去唤醒翠墨,侍书,让她们打些温水来。”

“哎,姑娘。”袭人微微垂眸,偷瞧了一眼贾珩,然后转身去唤两个丫鬟。

贾珩与元春进得厢房,灯火拨亮,一室而亮。

贾珩将探春放在锦榻上,拿过被子盖在少女身上。

看着躺在床上熟睡的探春,少女俊眼修眉,一张脸蛋儿嫣红如桃蕊,肌肤莹润,檀口微微张着,口中似在呢喃轻哼。

元春轻柔如水的声音略带着几分担忧,道:“小孩子还不是要让饮太多酒,初时不觉,酒意上来,就容易伤着身子。”

说着,接过袭人递来的一盆温水,拿过毛巾帮着擦着探春的额头和脸蛋儿。

烛火彤彤,映照而下,年仅双十的妙龄女子,丰润、白腻的脸盘儿上神情专注,动作轻柔细致,却有着一股照料小孩儿的母性气韵在眉眼无声流溢。

也许是除了外裳,只披着一件棉氅,少女得天独厚的优势,愈发凸显,也许是钗鬓已去,头发披散着,更添了几分居家人母的贤惠、慵懒。

贾珩静静看着,眸光压下,低声道:“是我疏忽了。”

他觉得都是探春刚刚那么一下,还有晋阳长公主的锅。

“酒为色之媒。”贾珩思量着,暗下决心,下次需得……少饮才是。

这时,侍书道:“大姑娘,端了热水,要不给姑娘洗脚?”

元春柔声道:“先不用了,把她鞋子去了。”

看着翻了个身,想要蜷着小腿的探春,宠溺而薄责的语气说着,“这丫头,睡觉还不老实,再把被子蹬脏了。”

嗯,这话愈发见着“长姐如母”的母性气韵。

说着,将手帕递给一旁的袭人,转而看向贾珩,美眸流露出关切道:“在环哥儿哪边儿没生什么事端吧。”

这问的是赵姨娘。

贾珩正色道:“这个倒没有,陪着说了一些话,环哥儿从学堂回来,他娘很是高兴,准备了一下酒,我没留意三妹妹,倒让她多饮了两杯。”

元春螓首点了点,等道:“我想着也至于如此。”

那位赵姨娘从她小时候有记忆起,就是作妖精,但面对珩弟,想来应不会怎么样。

贾珩转眸看向一旁恬然闭着眼眸的探春,沉吟片刻,轻声道:“你照顾着三妹妹,我先去了。”

他在这里,总不能看着探春再把衣裳去了。

元春纤声道:“珩弟,在外厢喝杯茶再走不迟。”

她也有些话想问珩弟,关于宝玉的事,若是不成,就算了罢,早问早清楚。

贾珩面色微微诧异了下,点了点头道:“大姐姐,请。”

元春转而对一旁的袭人,神情认真,吩咐道:“她们两个年岁小,你帮着伺候着三妹妹洗脚,仔细别着凉了。”

袭人应了一声道:“是,大姑娘。”

贾珩深深看了袭人一眼,也没说什么,论起知冷知热、会照顾人来,红楼三丫鬟,平鸳袭几乎平分秋色。

至于晴雯,反而多有不及,但晴雯也有旁人不及之处。

贾珩与元春来到一旁的偏厅坐下,明显可见墙壁上张悬着字画,于摆设、布置中可见探春平日的喜好。

抱琴在一旁给二人奉上香茗。

元春看向贾珩,轻声道:“珩弟,想问你件事儿。”

说着,就将王夫人所言叙说了下来。

贾珩闻言,面色不变,仔细思量了下,凝眉道:“宝玉,他年岁这般小,是不是有些着急了?”

王夫人有这梦呓之语,他并奇怪,一个后宅妇人而已,想让宝玉攀高枝儿,理所当然。

而元春将宝玉从蹒跚学步、牙牙学语,一直带到发蒙识字、垂髫幼童……名为姐弟,实为母子,对宝玉有滤镜加成,倒也无可厚非。

但是小郡主李婵月……真不合适。

元春道:“我娘的意思是订下亲事,害怕临头打饥荒,我觉得宝玉年岁还小,心性不定,亲事再等二年,正合适。”

贾珩想了想,道:“大姐姐所言甚是,其实,姑且不说人家长公主掌上明珠,不会轻易许人,势必对郡马千挑万选,就说宝玉的婚事,一直是老太太说了算的。”

可以说,在贾母心头,抱歉,别说小郡主、公主,宝钗也要靠边站,因为,贾母一直是铁杆儿的宝黛党。

否则,从小到大,是谁,给宝黛创造了朝夕相处的“恋爱”环境?

贾母这等活了半辈子的人,外间的事儿或许不懂,但这等小儿女的绮思,怎么能绕过火眼金睛的贾母?

“缘由可能是爱屋及乌,黛玉想来与其母贾敏,颇有几分相似,而且与皇室联姻,对宝玉而言着实……有些残忍了。”贾珩思量着。

元春轻声道:“我原也觉得不太妥当,但妈她不知怎么就起了这么股心思,听珩弟的,终究要看老太太的意思。”

她也未尝不觉得妥当,但想着,若玉成此事,是不是可以缓和珩弟与母亲的关系?

念及此处,元春秀眉弯弯,垂下“清风徐来,吹皱一池春水”的美眸,端起茶盅,抿了一口。

贾珩想了想,道:“大姐姐,要不这两天你去长公主府上吧?”

元春:“……”

------题外话------

码字的时候,突然魔性想几个短句,可以作为一本书的简介,权当博诸君一乐,哈哈。

那一年,贾母,史府待字闺中。

那一年,刘姥姥,陌上采桑务农。

那一年,王邢二夫人,尚为萝莉懵童。

那一年,一个撑着油纸伞的青衫少年,却悄然走入金陵烟雨之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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