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试的第二日,长卿在街上被人给绑了,疾驰的马车在城中乱窜,猛然爆发出几声惊喝:“让开,让开,马惊了。”
人潮突然涌动起来,冲散了长卿与秋秋,一个穿着粉色衣服的女子被挤到了长卿的身旁,奇异的香味瞬间飘散开来。
房檐上一道黑色的身影“嗖”的出现,扛起长卿就消失不见。
长卿看着那落下的桃花酥,被人们踩在了脚下,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扛着自己飞的大哥。
“慢点飞,我有点困,先睡一觉。”
大哥身体微微顿了一下:“……”
他打架劫舍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此配合的人,都用不着他一掌拍晕。
长卿也猜到是谁派的人。
叶扶珩弄死了太守李清,而李清有一个义子,名为李乐圣,此人心狠手辣,是西北一带的土匪头子,偏偏极为在意李清这个义父。
如今见义父惨死,便想要报复叶扶珩,让他尝一尝痛失在意之人的滋味。
总而言之,倒霉的还是她。
先前鼻腔里吸了一点迷香,长卿打了一个哈欠,便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双手被反绑着,动弹不得,长卿瞧了一眼四周,整个房间看起来像是很久没有人住过,连桌上也落了一层厚厚的灰。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个男人提着刀走了进来,容貌略为英俊,只不过那眼神阴沉沉的好似毒蛇一般,让人十分不舒服。
土匪头子居高临下的看着长卿,又用刀子将长卿的下巴挑了起来,端详了一会儿,才道:
“倒是有几分姿色,要怪就怪你命不好,我义父对叶扶珩忠心耿耿,最后却丢了命,我要叶扶珩那狗贼痛不欲生,让他成为京城中的笑柄。”
他猛然举起了刀子,将长卿头发上的簪子用刀挑在了地上,用刀割了一缕青丝,派人送去摄政王府。
之后,刀慢慢的向下移去,落下在了长卿的腰带上。
“我玩过这么多女人,还从来没有尝过王公贵族之女的滋味,听说你还是第一美人,无数的少年公子为你倾心,也不知,今夜过后,你是会被骂成荡妇还是……”
李乐圣冷厉阴鹜的眉眼微微上挑,意味深长的目光凝视着长卿,期待从她的脸上看到一丝害怕的神色,又或者听她对自己破口大骂,然后说以死守节。
可惜他失望了。
长卿没有什么反应,忽然开口道:“有吃的没,饿了。”
李乐圣默然两秒,提着刀就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就有一个大汉端着饭菜过来,将饭菜放到桌子上,粗暴的喊:“吃饭了!”
大汉的声音忽然顿住了,瞧着倒在地上的少女,娇柔姿雅,面似凝月,但他不会说这些文绉绉的话。
他只觉得……这姑娘真他娘的好看。
本以为山下卖豆腐的老板娘就是最好看的,细腰大屁股,一看就很好生养。
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好看的人。
听寨子里面的人说,这姑娘还是什么第一美人,他原本是不信的,毕竟昨天也绑来了一个姑娘,俏生生的,好看得不行。
只不过如今见了这个人,他这才信了寨子里面兄弟们的话。
怪不得这么多人都想去京城,说长安春色满城惑人,也难怪村子里的二狗去了长安,就再不愿意回来了。
二狗这畜生,怎么不早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