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跟随自己三年了,虽说现在仍是未加冠的少年,然而从他能在军略上的进步来看,就知道他这三年中并未荒废学业。
但邓艾却有另一种思路:“将军,属下以为,敌众我寡,当兵行险招方能取胜。将军可遣一骑将率领轻骑突袭敌军后方,胡人大军压境,料想他们猜不到我军敢孤军深入。”
闻言,夏侯献嘴角勾出一抹笑意:“士载这是要效仿霍去病?”
邓艾拱手连说不敢,声称自己只是班门弄斧罢了。
邓艾此计正是当年霍去病的做法,他长途奔袭匈奴后方,一举将匈奴打得哭爹喊娘。
听完了两人的建议,夏侯献若有所思。
贾充之计在于“正”,临阵对敌,依靠训练有素的军阵配合上精良的装备,完全是可以不落下风的。
而邓艾之谋在于“奇”,看似风险极大,然而高风险或许会带来更高的收益。
沉思片刻,夏侯献终于了决断,他打算将二人的“一正一奇”给中和一下。
..........
翌日清晨,鲜卑先锋军果然前来叫阵了。
这支鲜卑军的主将乃是琐奴,是轲比能相当信任的一员小帅。
夏侯献自然不怂,当即领军迎敌,他给了夏侯霸三千步卒作为前军,邓艾携一千人垫后,自己则稳坐中军。
阵前,胡人们用他们独有的方式扯着嗓子鬼哭狼嚎,魏军自然也是严阵以待,擂鼓呐喊,以示军威。
“列阵!”夏侯霸大喊一声,旗手旋即传递指令,魏军的前排步卒们整齐地将盾牌举到胸前,身后则是密不透风的大戟兵。
鲜卑的琐奴是个暴脾气,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下令骑兵突击。
伴随着此起彼伏的怪叫声,鲜卑骑兵们气势汹汹地向着魏军的阵地冲杀而来。
鲜卑人跟匈奴人的作战方式是有很大不同的,匈奴人凭借自己制造的高效率弓箭,能够在更远的距离下给敌军造成杀伤。
然而鲜卑人的弓箭虽然射速快,射击频率也不错,但劣势在于攻击距离短,且杀伤力不足。
而且现阶段的鲜卑人还没有进化成后世的重骑兵部队,这导致他们原本在骑射上的优势在魏军的铁甲阵面前,显得软弱无力。
结果就是,尽管他们在冲锋时就不断开弓搭箭,然而直到他们冲到了魏军阵前都没造成太多实际杀伤,那伤害如同隔靴搔痒。
相反,魏军的强弩则比他们威力大得太多了。
随着夏侯霸的一声令下,漫天的箭雨在鲜卑骑兵的头顶绽放。
箭矢是大多是以抛物线的方式下落的,但凭借优质的弓弩搭配无坚不摧的箭头,那杀伤力依旧不是鲜卑人的弓箭能够比拟的。